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青春期女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9月4日,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向丽走进公刘中学,为七至九年级女学生开展《破除成长误区 强化家庭教育与自我保护意识》专题法治公开课,为在校花季少女送上一堂极具针对性的法治“成长必修课”。

12至15岁是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该阶段学生自我意识快速觉醒,但辨别是非、规避风险、理性处事的能力尚不成熟,在人际交往、网络生活、情绪处理中极易陷入认知误区和安全陷阱。宣讲过程中,苏向丽副院长结合青春期女生生理、心理成长特点,从认知思维、人际交往、情绪管理三个维度,细致分析青少年成长规律,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解读青春期成长变化,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规范自我。

宣讲聚焦校园及青少年日常高频风险点,梳理出青春期学生盲目讲“江湖义气”、轻信网络陌生人、忽视个人隐私保护等典型误区。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直观剖析不良交友、网络轻信、隐私泄露等行为潜藏的安全隐患与现实危害,提醒全体学生时刻保持清醒认知,严守行为底线,自觉远离各类成长风险。
对青少年普遍存在的认知盲区,苏向丽副院长重点纠正“熟人不会伤害我”“遭遇伤害是自身问题”“隐忍就能息事宁人”等错误观念,明确告知学生:遭遇不法侵害,受害者没有过错,无需自我否定、自卑自责。面对危险和侵害,要敢于拒绝、果断抵制,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寄语全体女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坚持自尊自爱、自重自律,谨慎交友、远离不良圈层,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学习与生活。
“你不必完美,但必须强大。”宣讲最后,苏向丽副院长勉励全体女同学主动学法懂法,主动规避成长风险,不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在法治护航下自信成长、向阳绽放。
本次专题法治宣讲精准聚焦青春期女生成长痛点,将法治知识、安全教育、心理引导有机结合,有效补齐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认知短板,进一步夯实了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基础。下一步,彬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护成长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阵地,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平安、健康、快乐成长。(崔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