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协议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若想再添一道“强制执行力”的保障,司法确认便是关键一环。
近日,厦门中院会同厦门市市海丝法务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发布《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系全国首份聚焦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领域的专门文件和工作机制,自2026年6月23日起试行。

为何要发布这份指引?
今年5月1日,《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为贯彻《商事调解条例》关于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的规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要求,厦门中院依据相关规定,在征求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涉外企业及调解专家意见基础上,以《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相应工作规程。
《指引》的实施是贯彻《商事调解条例》、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具体实践,为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推动了厦门自贸片区和海丝法务区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商事调解的优选地。

打通涉外商事“调解司法确认”快速通道
《指引》的制度创新,在于推动“法庭专业审查”与“调解组织前端把关”协同发力,让司法确认既高效又规范。
1专业法庭集中办理,确保审查尺度统一
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涉及域外法律适用、跨境主体资格认定、国际条约解释等专业问题,更需考虑跨境投资交易纠纷所涉公共秩序问题。

《指引》明确,依法应由厦门中院管辖的涉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统一由厦门国际商事法庭集中办理。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专门审判机构,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具有专业能力优势和工作协同优势,可提供集成化的专业服务。
2关口前移,调解组织先行把关
涉外商事调解是商事调解组织主持下的专业活动,其基本职责是确保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要件。《指引》明确,涉外商事调解协议涉及域外法律的,商事调解组织在主持调解时即应查明,以保证协议合法、可履行;司法审查中,可要求其提交域外法查明报告或作出说明。
针对商事调解组织依法应出具的主持调解证明,其不仅要载明调解过程,还应就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履行性提出专业意见。
3程序便利,提升解纷效率
经当事人同意,商事调解组织可协助当事人向厦门国际商事法庭转递申请和证明材料,法院同步核实其资质与主持调解情况。

审查询问可通过厦门国际商事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在线进行,便利境外或外地当事人;对协议中可补正的表述瑕疵,法院可指导商事调解组织和当事人补正,补正后依法进行确认。
4结果反馈,持续优化调解质效
《指引》明确,法庭审查后向商事调解组织反馈确认结果,并可提出改进调解工作的建议,从而形成“调解—确认—反馈—优化”的闭环。
协同保障,做实诉调衔接
司法确认工作的高质量运行,有赖于商事调解组织的规范执业。《商事调解条例》明确,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行业自律。
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是全省首家专门的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也是全国首家由中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双法院”作为共同指导单位的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
厦门中院将协同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等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引导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出具主持调解证明、规范转递申请材料、规范查明域外法、加强涉外调解人才培养,把调解前端把关落到实处,让调诉衔接机制更充分、更顺畅地惠及中外商事主体,共同促进厦门经济特区商事调解事业发展。
未来,厦门中院将会同市海丝法务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与相关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持续健全“协同服务+商事调解+国际仲裁+司法支持+精品战略”的全链条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助力厦门经济特区进一步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和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