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依托与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对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既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案情回顾:装修引发的欠款纠纷
申请人王某为李某提供房屋装修服务后,李某拖欠近十万元装修款未能及时给付。王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双方矛盾持续激化。为催要欠款,王某来到洛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
综治赋能:法院委派+人民调解靠前化解
收到当事人的诉请后,洛龙法院立案庭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洛龙法院依托与区综治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委派至洛龙区综治中心,并由承办法官全程跟进、提供法律指导。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账协商、沟通洽谈。承办法官同步跟进调解进展,围绕争议焦点提供法律适用指引,确保调解方向不偏离法律轨道。最终王某与李某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欠付装修款总金额、还款时间、逾期违约后果作出完整约定。
司法确认:法院审查筑牢履约保障
调解协议达成后,王某与李某共同向洛龙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案涉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的法定条件,法官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力,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该案是洛龙法院深化诉调对接、落实多元解纷机制的一个工作缩影。下一步,洛龙法院将持续深化与辖区综治、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协作,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程序便捷高效优势,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诉前,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郭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