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开展送法典入园入企普法活动。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乡白云石矿、湖南湘钢鑫通炉料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3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围绕法典立法背景、框架体系作系统介绍,结合工矿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重点阐释法典对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的新标准、提出的新要求,引导企业厘清生态环保法律红线,提示生产经营中潜藏的法律风险。
现场播放湖南检察“湘检说法”生态环境专题宣传片《整治家门口的“臭水沟”》《秸秆能不能烧》,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法条内容更加直观易懂。活动现场向参会企业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读本30余份,将实用的“法治工具书”直接送到企业代表手上。
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送法入企活动形式务实鲜活,既清晰划清生态法律红线,又回应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现实法治难题,为企业走好绿色转型升级之路提供了清晰指引。
下一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深入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深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以精准高效的检察履职护航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为湘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生态法治根基。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生态环境法律,法典共5编1242条,系统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系统化、精细化的全新阶段。(胡绮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