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在夜班返程途中,偶遇沿街烧烤店冰箱突发自燃起火。火情突发迅猛、快速蔓延,现场险情紧迫,安全风险极高。

事发深夜,街面人流稀少,现场仅有店主一人独自扑救,势单力薄、救援乏力。千钧一发之际,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摒弃杂念、临危挺身而出,主动参与应急救火处置。面对突发火情,他沉着冷静、处置有序,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精准报备起火地点、燃烧物类及现场险情;同时快速排查周边应急力量,果断拦停正在路面作业的洒水车辆,积极沟通协调、科学调度救援资源,引导洒水车赶赴现场接驳水源,持续开展灭火作业。
经过十五分钟紧急奋战,现场明火被彻底扑灭,成功阻断火势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了商户财产损失,有效杜绝了更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蒋某某积极配合火情核查、如实汇报处置全过程,全力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清理、情况登记等后续收尾工作。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即改,善行可嘉。蒋某某曾经失足犯错,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常态化教育矫治、暖心帮扶引导,彻底褪去陋习、重塑三观、向善向上。此次危急时刻见义勇为、主动担当的行为,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回馈社会的良好精神风貌。
近年来,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帮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用心用情做好在矫人员思想教育、行为矫正、人文关怀和正向引导。此次救火事迹,生动诠释了社区矫正工作“以教促改、以矫育人”的工作成效,充分体现了在矫人员从“被动接受改造”到“主动奉献社会”的思想蜕变,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赋能特殊人群改过新生、融入社会、传递正能量的鲜活实践。
(供稿: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 作者: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