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挚友难敌旧情。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相识数十年的发小兼邻居,因空调安装事宜对簿公堂,经承办法官温情释法、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挽回了多年邻里情谊与多年友情。
原告马某与被告民某是隔墙邻居,也是自幼相识的发小,平日里两家往来密切、关系和睦。2025年8月,民某计划为家中加装空调,恰逢马某常年在外务工、家中无人居住。期间,民某多次致电马某沟通相关事宜,始终未能取得联系。因空调施工工期紧迫,民某便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空调外机及配套管线、排水管铺设延伸至马某院落内、自家房屋后墙位置。
后续马某返乡后,认为民某未征得自己明确同意,私自占用自家专属院落施工,内心颇为不满。双方就此问题发生争执,昔日亲密无间的发小心生嫌隙、关系骤冷。事发后,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多次介入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始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无奈之下,马某向霍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民某拆除私自布设的空调管线与排水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双方既是多年发小又是紧邻邻居,若一判了之,虽能了结案件,却可能彻底断送多年情谊,不利于邻里长久和睦。2026年8月20日,法官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本着“情法兼顾、就地解纷”的原则,从法律准则、人情事理双重维度开展疏导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民某: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自身合法权利时,不得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占用他人专属空间。即便有社区人员在场见证,涉及他人私有院落的施工改造,也必须事前征得权利人明确许可。其擅自施工的行为存在明显不妥。同时,法官立足双方数十年的发小情谊、多年邻里情分,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包容体谅,摒弃对立心态。
在法官的温情疏导与法理教育下,民某当场认识到自身行事仓促、考虑不周,当庭向马某诚恳致歉。马某感念多年发小情谊,见对方态度诚恳,当场表示予以谅解,并现场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最终,两人握手言和,这起因空调安装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霍城县人民法院始终深耕基层治理,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理定纷争、以人情暖邻里,用心用情解开群众的“法结”与“心结”,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马丽 沈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