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为教师上好履职“第一堂课”

开学啦,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为教师上好履职“第一堂课”

新学期,各校教师紧锣密鼓筹备开学各项工作,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兼任法治副校长同样忙碌不停。利用开学前周末,法治副校长纪世军、王恒娟分别走进康巴什区第八小学和第六小学,向教职工解读《康巴什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成为新学期教师队伍的“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在康巴什区第八小学,法治副校长纪世军围绕《康巴什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扫黑除恶专题两大重点内容展开。解读分层分类惩戒适用情形、处置流程,明确体罚、变相体罚、人格侮辱等教育红线禁区,厘清教师正当管教的履职边界。同时又结合现实案例,向老师们剖析黑恶势力隐蔽化、“软暴力”等新型表现形式,涉黑涉恶线索征集范围、线索举报渠道。

在康巴什区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王恒娟详细、系统解读《康巴什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围绕红线界定、违纪处置流程、校规自查整改、教师权益保障四大板块展开,明确教育惩戒划分为一般违纪、较重违纪、情节严重三个层级,明确各层级对应的惩戒措施、处置流程与程序红线,同时解读了教师紧急处置权限,为教师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明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触碰,杜绝情绪化、简单化管教行为,推动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同时结合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阐明教职员工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中的关键职责、线索上报途径,引导全体教职工筑牢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当好未成年人的守护人。

本次法治副校长履职立足校园工作实际,把法律知识、制度要求送到教育一线,深刻阐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提前就位,以专题授课压实学校、教师的保护责任,推动检校协同联动,共同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