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贷款铤而走险!男子出借微信刷流水再次涉罪

为办贷款铤而走险!男子出借微信刷流水再次涉罪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2026年8月25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东观派出所民辅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刘某的微信支付账户被司法冻结,存在重大涉诈嫌疑。民警立即开展落地核查、资金溯源、线索取证等工作,彻底查清刘某的违法犯罪事实。经查,2026年8月3日至8月12日期间,刘某主观明知他人利用其微信支付账户刷流水,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进行转账过账、洗白赃款。但其为顺利办理贷款,心存侥幸、漠视法律法规,主动将本人微信支付账户交由陌生人员操控使用,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经统计,短短9天时间内,刘某微信账户涉案流水高达80余万元,关联上游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起,核实涉案诈骗资金65000余元。

更值得警惕的是,刘某屡教不改、明知故犯,早在2026年4月,其就曾因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在接受过行政处罚、明知相关行为违法的前提下,刘某仍再次实施同类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目前,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东观派出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郑重提醒:严禁出租出借个人重要隐私账户绝不外借、外租、出售。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支付、通讯账户,属于个人重要金融、隐私凭证,严禁出租、出借、出售给任何他人使用。

切勿轻信贷款捷径骗局任何以“刷流水、走账、刷信用”为条件办理贷款、提额的说法,均为违法陷阱,只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严守法律底线曾因涉诈、帮信被处罚的人员,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切勿心存侥幸再次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法律惩处。守护好自己的“两卡”账户,就是守护自己的自由和财产,切勿贪图便利、心存侥幸,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来源: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