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筹组织各基层司法所扎实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活动。活动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接地气、多样化的普法形式,推动民族政策法规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加深各族群众对自治州民族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理解,持续提升全社会民族法治素养,为巩固和发展边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法治根基。

8月24日,珲春市三家子司法所走进沙坨子村,开展民族法律法规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三家子司法所工作人员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开展精准普法。工作人员逐条细致解读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围绕民族平等、自治权利保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原则,讲解自治条例中各民族一律平等、语言文字保护、风俗习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基层民族事务治理等制度要求,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明确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义务。针对村内老年人、少数民族群众等重点群体,工作人员以案释法,清晰讲明破坏民族团结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8月25日,珲春市司法局杨泡司法所到杨泡满族乡东阿拉村、松林村,开展“三法同行 共筑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州自治条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村入户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中,杨泡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国家基本法—地方自治法规—专项国家法律”三层递进体系,向各族群众及基层干部进行了系统宣讲。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时,重点阐述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设置原则、立法变通权及上级帮扶职责,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原则。针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工作人员结合群众日常生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语言文字使用自由、风俗习惯保护等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核心条款。

同日,珲春市司法局敬信司法所结合辖区基层治理实际,到敬信镇圈河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一法一例”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族法治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在圈河村村民活动大院、村居便民服务点,敬信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商户、村居群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解读“一法一例”核心内容。重点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义务、民族团结政策、本地自治条例相关民生规定,并结合群众关心的邻里相处、乡风文明、惠民政策等日常问题,讲解法律知识,破除群众法律认知误区,引导辖区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法治护航”的理念。

与此同时,珲春市司法局海东司法所、新安司法所也纷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解读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详细讲解了自治州民族发展、文化保护、社会治理、权益保障、民族团结创建等具体规定。并围绕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规范民族交往行为、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等重点内容,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思想观念。

8月28日上午,河南司法所联合昌盛社区,在河南辖区广场开展民族法治专项普法活动。活动设置普法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工作人员摒弃生硬法条宣讲,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重点解读了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与义务、民族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保护、民族团结行为规范、反民族歧视、反民族分裂及民族地区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切的重点内容,引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法治理念。本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人次。
下一步,珲春市司法局将常态化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丰富宣传内容,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教育,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和睦、社会和谐、辖区稳定,全力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