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无光,心中有光!“检察蓝”为失明少女点亮归途

眼底无光,心中有光!“检察蓝”为失明少女点亮归途

自幼双目失明、长期遭受亲生父亲侵害、生母常年失联弃养、至亲无人照料。当不幸接二连三降临在这个14岁少女身上之时,检察机关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检察院未检团队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跨省溯源查清监护缺位事实、依法支持起诉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联动多部门搭建兜底救助体系,以坚定的司法力度、暖心的检察温度,为身陷黑暗的花季少女斩断伤痛枷锁、重塑家庭庇护、点亮重生归途。

驱散笼罩童年的黑暗

小玉(化名)自幼双目失明,视力一级残疾。本就需要家人精心呵护,却长期深陷噩梦。

自小玉8岁起,其父亲王某长期对其实施侵害,多年的伤害让处在黑暗中的她,身心遭受不可逆的严重创伤,童年彻底被阴霾笼罩。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高效推进案件办理。

2025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向林西县法院提起公诉,随后县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施暴者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但办案检察官知道,惩治犯罪只是第一步,要让她的世界真正亮起来,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跨省协作只为千里寻母

“小玉以后怎么办?”案件办理期间,孩子的长远安置问题,始终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

此前,小玉一直由奶奶照料,可就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奶奶因病不幸离世,家中爷爷常年瘫痪卧床、意识不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小玉的生母始终杳无音信。

为彻底摸清监护实情、为小玉找寻依靠,办案检察官依托检察协作机制,跨省联动千里溯源,启动对小玉的监护状况调查。

在河北当地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办案检察官最终找到了早已异地定居、重组家庭的小玉生母杨某。

真相令人痛心:小玉2岁时,杨某便离家出走,此后十余年间从未联系过小玉,未给予过抚养费,也未尽过照料义务。即便小玉双目失明、身陷绝境,杨某也从未过问。明知王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杨某仍对小玉的处境不闻不问。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杨某坦言,其重组家庭后育有四名子女,无能力、也无意愿抚养小玉,明确表示放弃监护权。

此外,办案人员又相继走访了小玉的外祖母、姑姑,二人均无抚养意愿与能力。小玉彻底陷入“无家可归”的绝境,基本生存权益面临严重侵害。

千里奔波,查清的是令人痛心的监护失职事实,但后续为小玉开展全面保护,夯实了关键证据基础。

照亮孩子“回家”之路

监护权既是权利,更是法定责任,绝不能缺位、失位、滥用。

针对小玉父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林西县检察院随即开展未成年人监护监督,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启动监护权撤销诉讼,积极履行兜底监护职责。

林西县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后,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5月,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当庭主张撤销王某、杨某监护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七天之后,林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王某、杨某对小玉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县民政局为小玉的监护人,从法律层面彻底斩断失职监护的枷锁,为无依无靠的小玉确立合法、稳定的监护保障,让困境少年真正有了“新家”。

多方合力托举“向阳而生”

监护权变更判决生效后,林西县检察院牵头联动法院、民政、公安、妇联、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方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聚焦小玉生活照料、就学就医、心理疏导、长远保障等核心需求,量身定制长效化救助保护方案,实现全方位兜底保护。

为切实缓解小玉生活困境,林西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为其发放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林西县民政局依法履职,将小玉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足额落实专项救助补贴,委托就近福利院专人照料小玉生活起居;同步妥善安置其患病爷爷入住养老院,彻底消除小玉的后顾之忧。

如今的小玉正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有专门的心理疏导老师,还学会了盲文,学习成绩优异。

回访中,检察官在学校里再见到小玉,已经与案发时的她判若两人,干净整洁,明显长高了。

谈起校园生活,小玉露出纯真的笑容:“我将来要考大学。”言语间满是对未来的希望。

她看不见光,但眼睛里已然有了光。

(记者 刘玉璟  见习记者 王志堂  通讯员 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