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法院:以司法为盾 护少年成长

吉林省延吉市法院:以司法为盾 护少年成长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据介绍,本案当事人于某(男)与贾某(女)于2021年11月6日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贾某疏于履行家庭责任,家庭重任由于某负担,导致双方矛盾频发,2026年7月,于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双方均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双方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互相推诿,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婚生子刚满四周岁,为防止因父母离婚而导致子女抚养缺位问题的出现,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裁判。同时同步发出2026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敦促双方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以司法干预为失衡家庭按下“修复键”。

2026年以来,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精神的生动践行与创新落地。办案法官表示:“司法发出指导令,绝非法院干涉家庭内部事务,而是要以法律为指引,督促监护人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温暖的责任。这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更是守护未成年人的必然之举。”

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普法宣传,以司法力量督促监护人扛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司法之名,用心呵护每一个“少年”。(吴美君 高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