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6岁的黄普法,仿佛与普法有着先天的渊源。
8月13日7时,烟台市蓬莱区解宋营安置小区建筑工地的普法小屋前,几名四川籍农民工凑在一起,他们吵着要见“黄大哥”:临时房间空间局促,上下铺隔音效果差,作息差异带来噪音摩擦,让几位同乡起了口角。
“咱们在外打拼,都是一家人,又是同乡,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别因为小事伤了和气。”普法小屋里,黄普法耐心安抚着情绪激动的工友们。
几句贴心的家常话,让双方都消了气,各退一步握手言和。送走他们,被称为“大哥”的黄普法开启了自己忙碌的一天。黄普法是工地上“刮大白”的油漆工,在完成工作之余,他还义务帮助农民工处理欠薪讨薪、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像这样一边普法一边在工地上务工的生活,他整整过了十年。
是什么让黄普法坚持义务普法十年?这事还得回到1994年,从他来到烟台说起。
黄普法是河南省兰考县人,他14岁便离开老家,初到烟台时,他既没有稳定工作也没有落脚之处,只能蜷在烟台开发区的夹河桥下,伴着晚风熬过一个个夜晚。后来,在同乡的介绍下,他走上工地,成为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他一干就是18年,一路摸爬滚打,让他尝尽了外出打工的辛酸。
在他干活的工地上,有一名50多岁的农民工,老人跟着小包工头干了大半年,临近年底,约定好的工钱却迟迟拿不到手。
得知这一情况后,黄普法主动找上门,帮老人整理务工记录、考勤凭证等材料,对接当地人社部门,前前后后跑了半个多月,终于追回了4万元血汗钱。
这件事让黄普法深刻意识到,法律是农民工最有力的维权武器,但很多工友不懂法,遇到纠纷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采取过激方式,反而把小事闹大,从那以后,他萌生了把法律普及到工地一线的念头。
2016年,在烟台市总工会的帮助下,黄普法把普法工作室搬进工地,从此,他走上了一条义务普法的道路。
每个周二、周四,黄普法总会来到烟台市司法局的普法工作室,向专业律师请教问题,学习最新的维权政策,再把这些知识带回工地,把书面政策、法条“翻译”成白话,给前来咨询的农民工们讲明白。
“黄大哥平常没少帮我们,不仅给我们讲法律知识,还经常自掏腰包给大家买西瓜、送防暑用品,我就吃过他送的瓜。”说起黄普法,农民工蒋春来满是感激。
在黄普法的打理下,这间工地门口的普法小屋,逐渐成了工地上最热闹的地方。除了调解矛盾、解答法律问题,黄普法还利用空闲时间播放公益电影,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友互相交流技能,让原本枯燥的工地生活多了份烟火气。
“我已经在工地上做了10年普法活动,将来我会一直坚持做下去。”黄普法表示,“一个人的成就不算成就,每个农民工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我想通过普法活动,成就更多的工友,成就他们背后的家庭。”
本报记者 秦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