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律师人才有序流动 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倡议书

关于规范律师人才有序流动 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倡议书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

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快速发展,队伍规模持续扩大,专业能力稳步提升,为法治临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律师人才流动领域的一些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律所和中间人频繁通过电话、微信、线下约谈等方式,主动联络其他律所在职合伙人、骨干律师乃至青年律师,以远超市场合理水平的薪酬承诺、虚高分红、无条件放宽提成比例、允诺带走全部客户资源等条件,利诱、鼓动批量跳槽或团队整体出走。如放任无序内卷的不正当竞争,势必破坏人才培养与经营预期,加剧行业短期逐利风气,损害律师职业信誉,扰乱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自觉践行新时代的“党群同心”,打造提升“沂蒙律师”品牌,规范律师人才流动秩序,维护行业整体声誉,营造良性、健康、可持续的法律服务发展环境,临沂市律师协会公平竞争委员会向全市各律所、全体律师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行业初心,树立会员良性竞争发展观

行业发展的根基在于专业深耕、优质服务和规范管理,而非依赖高薪利诱、批量挖取同行成熟团队实现短期扩张。无序竞争不仅加剧行业内耗,破坏律所人才培养体系,损害前期人才培育投入,更易引发转所纠纷、客户流失、商业秘密泄露、竞业违约等连锁矛盾,最终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公平秩序。全体同仁应彻底摒弃“重挖人、轻育人”的短视思维,将资源重点投向青年律师培养、专业品牌打造和服务能力提升,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共同做大临沂法律服务市场蛋糕,实现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人才招录,自觉抵制各类恶意挖人行为

1.严禁主动批量挖取同行在职律师、团队。不得通过电话、微信、线下约谈、中间人游说等方式,主动联络其他律所在职合伙人、骨干律师、青年律师,以远超市场合理水平的薪资、许诺分红、无底线放宽提成比例、承诺带走全部客户资源等优厚条件,引诱、鼓动律师集体转所或批量跳槽;不得策反其他律所完整业务团队整体出走。

2.严禁诱导律师违规带走客户、案件及涉密资料。招录转所人员时,不得明示或暗示其转移原所在办案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客户资源;不得协助离职律师藏匿、复制原所案卷、合同模板、收费标准、客户信息、内部管理制度等商业秘密。

3.杜绝针对性、掠夺式挖角。不得以打压、分流竞争对手为目的,定点定向挖取同行核心业务骨干;对尚在服务期限、竞业限制协议期内,或存在未办结案件、未结清财务、未了纠纷的在职律师,一律不主动招揽、不接收入职。

4.规范被动求职接待流程。仅接待主动自愿、无外力游说、自行提出离职的律师求职;接待前应主动核查其与原律所是否存在未了结纠纷、竞业约束、未结清财务及未移交案卷等情况,并督促其依法妥善办结原所全部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转所聘用。

三、携手团结自律,共建“沂蒙律师”行业发展共同体

临沂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依靠每一家律所、每一位律师共同守护。我们呼吁全市同仁摒弃内卷内耗,以长远眼光和行业大局为重,规范人才流动,坚守公平竞争,深耕专业服务,同心协力打造风清气正、互助共赢的沂蒙法律服务行业环境,共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沂蒙律师”品牌建设增光添彩,为我市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临沂市律师协会公平竞争委员会

2026年8月18日

来源:临沂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