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在班级群里孤立某位同学,这些算是学生欺凌吗?”8月26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全杰走进珲春市第六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法治“开学第一课”。

讲座中,法官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围绕学生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展开讲解。详细分析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不同形态的危害,明确指出学生欺凌已不再是“小孩子打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网络暴力这一新型欺凌形式,法官特别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谣言、恶意P图、人肉搜索、网络辱骂等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法官提醒同学们,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要增强网络素养,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遭遇网络暴力时,应及时保存证据,向家长和学校求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遭遇欺凌或网络暴力时,沉默不是金。”针对学生们可能遇到的侵害,法官在讲座中为学生们送上几条实用的建议:面对欺凌要坚定立场,勇敢说“不”;遭遇网络暴力要及时截图、录屏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学校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警。
此次“开学第一课”不仅是一次法治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下一步,珲春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名青少年的成长之路,护航少年们向阳而生。(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