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利用网络平台、依托软暴力方式有组织实施的十类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软暴力催收类。在催收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或在有关场所贴报喷字、拉挂横幅、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类。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企业、单位等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劳务碰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财物。
5.碰瓷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物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付财物。
6.强迫消费类。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物业服务、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先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后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等色情交易、色情引诱方式设局,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勒索财物。
8.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类。通过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或者实施“水军滋事”“深度合成发布违法信息”“编造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等行为。
(二)传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聚焦“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六霸”、侵害未成年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如下:
11.“村霸”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12.“乡霸”类。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13.“沙霸”类。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4.“矿霸”类。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5.“街霸”类。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16.“市霸”类。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17.涉未成年人类。使用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手段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其他涉黑涉恶关联线索
18.涉黑恶逃犯线索。涉黑涉恶逃犯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境外潜逃等相关线索。
19.涉“保护伞”线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干预案件办理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
20.其他涉黑恶及关联线索。和黑恶势力相关联的涉枪涉爆、网赌电诈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线索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3221313
电子邮箱:shb3221313@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府前路市政大楼863室
(二)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yichunshi/
举报地址:宜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三)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795-3225443
电子邮箱:yczzbzzek@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府前路市政大楼845室
(四)市法院
举报电话:0795-3595230
电子邮箱:yczyxyt@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95号
(五)市检察院
举报电话:12309
电子邮箱:yichunjcyyb@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春大道170号宜春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六)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5-110 0795-3292817
电子邮箱:ycgaxjdh@sina.com
举报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8号刑侦支队505室
(七)市司法局
举报电话:0795-3997996
电子邮箱:yichunlsk@126.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16室
(八)市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795-3210072
电子邮箱:ycgtzfjc@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101室
(九)市交通运输局
举报电话:0795-3593010
电子邮箱:ycjtzfjd@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712室
(十)市住建局
举报电话:0795-3569866
电子邮箱:yczjfgxf@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511室
(十一)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795-3235338
电子邮箱:ycszfzd@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447室
(十二)市水利局
举报电话:0795-3198125
电子邮箱:ycslshb@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643室
(十三)市教体局
举报电话:0795-3997843
电子邮箱:ycaw2024@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415室
(十四)市金融监管分局
举报电话:0795-3572558
电子邮箱:ycjrjg2026@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6号
(十五)市市监局
举报电话:0795-7206060
电子邮箱:ycssjj@163.com
举报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文艺东路2号
(十六)各县(市、区)、“三区”
袁州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3229636
电子邮箱:yzshce@163.com
樟树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7333917
电子邮箱:yczsshb@163.com
丰城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6767110
电子邮箱:fcsshcebgs@163.com
奉新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4539301
电子邮箱:fxxshb@163.com
靖安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4661700
电子邮箱:jashb4661799@163.com
高安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5668110
电子邮箱:ycgashb@163.com
上高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2502189
电子邮箱:sgxshb2515715@163.com
宜丰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2768277
电子邮箱:yfshb2991296@163.com
铜鼓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8680806
电子邮箱:tongguzzb@163.com
万载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8820869
电子邮箱:wzshb8820869@126.com
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3653299(公安分局)
电子邮箱:23882144@qq.com
宜阳新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3259322
电子邮箱:yiyangsaohei@163.com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3516808
电子邮箱:myssaohei@163.com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涉案人员、事发经过、相关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特此公告。
宜春市扫黑办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