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法院温情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吉林省敦化市法院温情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让年迈的母亲与四个子女重新握手言和,既维护了法律权威,更挽回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据介绍,本案原告张三今年82岁,育有一子三女,四个被告均已成家立业,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然而,张三的晚年生活却步履维艰:她体弱多病,常年依靠药物维持健康,且无自有住房,只能租房居住。每月仅1600元的退休金,扣除房租、药费和日常医疗开销后,连基本温饱都难以维系。近年来,张三多次向四个子女提出赡养请求,希望他们按月分摊生活费及医疗支出。但四个子女或因家庭矛盾,或因经济压力,或以其他理由相互推诿,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三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诉至敦化市人民法院,要求他们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或许能明确权利义务,但若不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母子、兄妹之间的裂痕将难以弥合。案件受理后,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切入,向四被告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另一方面从情理和伦理角度出发,引导四被告回忆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体谅老人风烛残年的不易。同时,法官也充分听取了各方实际困难,结合张三的基本生活需求、医疗支出以及四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提出了公平合理的赡养费分摊方案。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四个子女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从抵触转为理解,从冷漠转为愧疚。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个子女按月共同支付赡养费,并分担张三后续医疗费用。协议签署后,四被告当场向母亲表达了歉意,并表示今后会常回家看望,关心老人身心健康。张三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连连向法官道谢:“谢谢法院,让我这个老太太又有了家的感觉。”(赵洪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