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摩托车 上路行驶被查获

无证酒驾摩托车 上路行驶被查获

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曾因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十一大队民警查处过的男子李某,丝毫没有吸取教训,于8月22日再次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结果又被十一大队民警查获。

8月22日下午3时许,在坞城南路西村口执勤的十一大队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妨碍骑车人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于是立即上前将其截停,并要求驾车男子李某出示驾照。面对交警,李某顾左右而言他,始终拿不出驾照。交警上网查实,李某从未取得过驾照,且在2024年就因无证饮酒后驾驶被十一大队交警查处过。同时,交警在与李某交流时闻到其身上有酒味,经检测,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53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交警对李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莫心怀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