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第九届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结果通报》。其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奇卉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王奇卉,现任琼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从检十二年来,先后任职于案件管理、未成年人检察、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办理的刑事案件入选省级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十余件,结合办案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全国重罪检察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始终坚持站在扫黑除恶一线
近年来,王奇卉参与办理吴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等案、王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对一名黑恶势力保护伞陈某受贿151万元提起公诉。依法严厉打击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关联案件,即王某某等7人组织卖淫案,经一审生效判决该场所股东及总经理获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罚金80万元至4万元不等,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26万元。2026年4月,王奇卉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人才库。
始终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王奇卉以公诉人身份出庭
办理吕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在庭审过程中对吕某“零口供”的无罪辩解进行有力回应,在全省优秀庭审评选中获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表扬推荐。办理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王某某、县民政局原局长罗某某、县农业农村局原局长钟某某等一系列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创新性通过PPT多媒体示证与庭审教育相结合,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清廉琼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坚持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王奇卉在与同事讨论案情
在全省严厉打击私彩专项行动中,王奇卉针对一起跨省私彩团伙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幕后老板及网站代理等5件17人,审查起诉时依法将一名转移私彩犯罪所得5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同时,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7.23”彩经犯罪团伙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6人。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35件50人,积极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15.7万元。
始终坚持以科技赋能刑事检察监督

王奇卉在认真办案
王奇卉在办案工作中注重提高运用现代科技能力,深刻思考和积极提出构建简便管用的法律监督模型创意,不断增加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如办理黄某交通肇事案时发现病驾监督线索,与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创建的妨碍交通安全驾驶监督模型已在最高检平台上架,排查出100余条疑似患有不符合申领驾驶证条件疾病人员信息情况,联合第三检察部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助推交通秩序管控和社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