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针对网传一名女子在崂山区海之恋公园被男子辱骂一事,已立案开展全面调查,违法行为人已到案。通报称,下一步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游客在公园内拍照时,一名男子上前搭讪,询问相机品牌和价格。女子提醒对方不要影响拍照后,男子称女子影响其跑步,要求将相机“拿走”,并多次辱骂,要求女子道歉。视频中,女子多次说“对不起”。

青岛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暂不掌握该事件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准。对于男子所称公园步道拍照属违规占道,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未规定公园步道不可以拍照。


事发后,大量网友涌向青岛文旅官方账号评论区追问事件进展,该账号随后关闭评论区。
从网传视频看,涉事男子在公园内对一名正在拍照的女游客持续指责、辱骂,并强行要求对方道歉,言行明显失当。即便双方对公共空间使用存在不同看法,也不该以辱骂方式对待他人,更何况是在对方多次退让之后。当然,具体事实仍需等待警方调查认定。
当“我的习惯”成为攻击他人的借口,所谓的“讲理”就已经变了味道。公共空间的秩序,不能由谁的嗓门和情绪来定义。
(贾晟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