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8月19日,四川省康定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罪案件,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藏族自治州分公司等单位100余名干部群众到场旁听庭审,沉浸式、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李某某利用担任某某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某某国土资源局局长、某某政务中心主任、某某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3万元。案发后,李某某主动到案并将涉案金额及孳息118万元全部上缴监察委员会账户。
法官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存在索贿10万元之情节,依法予以从重惩处。被告人接办案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指控犯罪事实与量刑建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从宽处理。同时,被告人于案发后主动退缴涉案赃款,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九万元;对受贿金额及孳息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警示教育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紧扣被告人跨多个任职岗位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同步开展法庭警示教育,引导被告人深刻剖析思想蜕变根源,检视理想信念滑坡问题,敦促其真诚认罪悔罪、足额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同时,以本案作为鲜活反面典型敲响廉洁警钟,明确岗位调整绝非腐败问题的“避风港”,无论职权大小,公权力运行均应置于严格约束与有效监督之下。
旁听干部群众深受触动、内心深受震撼,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直击人心、鲜活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身边案例令人警醒,教训发人深省,今后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警示教育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实际行动。
一次庭审,一次警醒。本次庭审是康定法院做实廉政警示教育、深化以案示警的生动载体,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推动廉洁教育入脑入心。下一步,康定法院将持续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教育,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以司法担当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来源: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