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我是一只白鹤,在这个秋天,又一次回到了大洪湖(千岛洪湖)。作为横跨川渝两地的长江二级支流,这里,也见证着“同城融圈”战略下跨省共治的山水之变。
轻轻落在水面上,我惊喜地发现,这水,比记忆里更清了。5年前,这里启动了司法生态修复工程,增殖放流,补植复绿,一针一线为受伤的山水缝补外衣。
如今风一吹,岛上的水草随风摇曳,掀起一层一层碧绿的波浪,出走的鸟儿也回来了,大洪湖一年比一年鲜活。
太阳还没出来,巡回审判车碾过砂石路,有时候停在田间地头,有时候停在农家小院。他们说,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应该跟到哪里。
我最爱在明月山的上空盘旋,川渝毗邻,山水相依。你知道吗,以前这里是川渝生态保护的“楚河汉界”,后来,法院牵头,与重庆地区法检机关联手,打造明月山生态修复示范带,共建伴山法庭,从此,跨区域生态保护从“各管一段”走向“协同共治”。
他们践行“两山”理念,依托让水湖“水墨桃源”生态修复实践基地,让“禁渔”“禁伐”司法保护成为常态。
他们为千年古树发布《司法保护令》,以“一树一策”科学管护原则守住“岁月长青”。
他们走进景区、企业、集市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群众旁听庭审。
他们以恢复性司法为指引,引导被告人通过绿色矫正、以劳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在法槌落下时植入绿色底色,实现依法惩戒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
在这里,我见证了司法与生态的“双向奔赴”。这里的青山绿水间,藏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密码。山青、水秀、林美、田良、湖净,这是我们的生态愿景,更是法院的司法担当。
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从此,在祖国广袤的大地上,所有的守护,都有了更坚实的回响,绿色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动人底色……等来年春风再起,萌发新绿,我要带着更多伙伴归来,那时,这里又会有新的故事。
(供稿:邻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