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与“面对面”: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张力、双向适配与协同路径

李辉,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直聘研究员
原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4期
(李辉.“指尖”与“面对面”: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张力、双向适配与协同路径[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6,(4):105-114.)
摘要
在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实践张力成为制约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核心瓶颈。基于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构建“张力-适配-协同”过程性分析框架,以浙东A市C镇为案例,系统考察两种治理模式从张力到适配再到协同的演变过程,研究发现:两种治理模式的张力根源于数字治理工具理性与传统治理价值理性、交往理性的结构性冲突。“双向适配”作为化解实践张力、驱动双向协同的核心机制,包含规则性调适与资源性互补两个层面:前者指数字系统通过增设弹性流程、调整考核指标、拓宽信息通道等方式吸纳乡土情境资源;后者指乡土智慧对数字系统的反哺与数字技术对传统治理的信息赋能、调度赋能和传承赋能。经过反复实践,持续的双向适配逐步从临时性权宜之计转化为制度化的协同路径,具体表现为平台速决与线下攻坚合理分工的功能协同、联席研判常态化联动的组织协同、治理经验总结与共享的知识协同。有效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需推动数字系统与乡土社会在规则、资源层面的动态调适,依托“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两种治理模式在时空维度上的功能性互补,进而形成可持续的治理新常态。
关键词
乡村数字治理;指尖治理;面对面治理;双向适配;结构化理论
一、数字乡村建设中的“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
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国家战略背景下,数字技术作为关键驱动力量被深度嵌入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1]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已成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而如何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从“有形”到“有效”,不仅是提升数字技术适配性与农民获得感的关键举措,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然而,实践层面“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数字治理模式在扩大“有形”覆盖的同时[2],也存在制约其从“有形”走向“有效”的结构性困境[3]。具体来看,“解纷码”等数字平台所代表的“指尖治理”模式内嵌标准化流程,难以容纳乡村社会复杂的、基于历史与人情的“地方性知识”,催生出以满足数字考核指标为追求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4];算法决策在显著提升办事效率的同时,往往简化甚至忽视无法被量化的情感诉求与社会关系,进而削弱传统治理所承载的情感沟通与共识构建功能[5]。与之相对,依赖于共同在场、人情面子与情境化互动的传统“面对面治理”模式同样在数字化浪潮中承受着多重转型压力,其虽在化解复杂矛盾、维系社会认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6],却在响应速度、资源整合与跨域协同方面存在诸多局限。两种治理模式所蕴含的技术性效率与社会性价值之间的张力,构成了阻碍当前乡村数字治理深化发展的核心瓶颈。
关于乡村数字治理的既有文献主要沿3条进路展开。第一条进路聚焦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多维图景[7]。学者们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数字平台等在改善乡村治理决策[8]、有效提升公共服务精度[9]与行政效率[10]等方面的重要价值,从新质生产力视角阐释了数智化治理的技术逻辑与驱动机制[11],并从数字公共性角度出发探讨数字技术对乡村社会关系的影响与重构[12]。第二条进路关注数字治理与传统治理的互动关系。部分研究聚焦数字技术对传统治理的“负”能作用[13],从技术、制度、社会三维视角指出数智技术嵌入乡村治理时遭遇的技术悬浮与制度壁垒[14],以此揭示数字“赋能”与“负能”之间的内在张力[15];部分研究聚焦数字治理与传统治理竞合模式的生成逻辑,如有学者基于“代码进村”现象,分析行政赋能与社会赋权之间的范式竞合,指出数字技术的社会赋权力量并未对传统行政体系形成简单替代,而是与之展开充满张力的协同演化[16];还有学者则从网上治理与网下治理的协同演进角度探讨双网互融模式的治理效能[17]。第三条进路聚焦数字乡村建设的微观过程与结构转型。在该进路中,有学者从数字技术的情境化视角出发,认为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是技术逻辑与治理情境的差异化互构[18],还有学者基于制度分析视角,认为数字技术能够在规则供给、执行与维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9]。此外,也有学者从数字治理的主体互动维度展开分析,认为数字平台嵌入乡村治理是政府、企业、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参与的合作生产过程[20]。
既有研究对于我们理解乡村数字治理与传统治理的互动关系具有重要价值,但其多将乡村社会视为被数字技术改造的对象,对数字乡村建设中技术逻辑与乡土逻辑之间的结构性差异则关注不足;多将数字治理与传统治理视为相对分离的场域分别加以探讨,或停留在宏观层面强调二者结合的必要性,却未能充分揭示二者在日常实践中冲突、调适并最终走向协同的动态过程。有鉴于此,本研究跳出数字治理与传统治理二元对立的静态分析视角,构建关注二者互动的过程性分析框架,并提炼出双向适配机制,以期弥补既有研究对两种模式互动过程关注不足的缺陷。具体地,本文以浙东A市C镇为案例,构建“张力-适配-协同”分析框架,系统考察“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从逻辑冲突到协同共生的演进过程,并尝试回应如下问题:在数字技术深度嵌入乡村社会的背景下,“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这两种逻辑迥异的治理模式,如何从实践张力走向协同共生?具体而言,两种治理模式在乡村场域中呈现出怎样的结构性张力?多元行动者通过何种机制驱动二者从冲突走向协同,并最终固化为制度化的协同路径?
二、张力-适配-协同:乡村数字治理的分析框架
(一)理论资源与核心概念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理解乡村治理场域中“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互动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首先,吉登斯把时间和空间当作社会理论的核心分析工具,用以考察个体意识与社会结构演变之间的联系。他在批判时间地理学存在的时空“二元论”的基础上,提出时空区域化概念,强调共同在场的时空区域始终内含着社会行为跨越时空的结构化过程。随着时间与空间共同虚化,时空的分离、协调与重组将在新的社会形态中日益多元化,并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21](P14)。其次,吉登斯在结构化理论中论证了社会系统通过行动者日常互动中的“规则”与“资源”实现持续再生产,这一判断为辨识两种治理模式之间的“规则性调适”与“资源性互补”提供了分析线索。吉登斯认为,“规则”包括正式制度规范以及非正式行动惯例等社会互动中可援引的程序性知识,“资源”则包括物质性要素等配置性资源与社会关系、组织能力等权威性资源,二者构成行动者调动权力的基础。再次,吉登斯认为现代制度的核心机制之一是将社会关系从地方性的互动情境中提取出来,再跨越时空进行重组的“抽离化”机制,时空分离与抽离化机制使得信任风险凸显[21](P31),由此催生出制度性反思对现代制度进行审视与持续性修正,并依托“再嵌入”机制将抽离出的关系重新锚定回地方性情境。这一观点为本文提炼“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制度性协同机制提供了重要思路。
参考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重要思想,可对“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概念进行界定。其中,以“解纷码”为代表的“指尖治理”是指依托数智技术将治理对象、流程与结果转化为标准化、可计算的数据信息,旨在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实现效率最大化、过程透明化与考核精细化的治理模式。“指尖治理”的核心是吉登斯所言的抽离化逻辑,本质上是工具理性的体现[22]。然而,在应对无法完全数据化的乡土社会现实场景时,“指尖治理”的技术系统往往难以触及问题核心[5]。与此相对,以社会治理中心为载体的“面对面治理”是指多元主体共同在场,依靠地方性知识与人情世故等传统治理资源,通过当面情感沟通达成共识的治理模式,其核心是价值理性与交往理性,擅长生成社会认同、关系修复与共同体情感等算法难以编码的治理产品。两种治理模式在时空属性和逻辑取向上的结构性冲突,构成了二者实践张力的内在根源。
(二)张力-适配-协同:一个过程性分析框架
本文构建“张力-适配-协同”的过程性分析框架,用以剖析乡村治理场域中“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互动逻辑及机制(见图1)。其中,数字治理“有形”阶段引发的实践张力是两种治理模式协同调适的起点,在通过双向适配机制的动态调适之后,达成协同路径的制度化生成,进而形成稳定、可持续的“有效”治理新常态。
首先是作为起点的实践张力。当“指尖治理”所依托的效率逻辑试图覆盖乡村大部分事务时,不可避免地会与“面对面治理”所依存的情境化价值逻辑发生结构性冲突。基于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中的抽离化机制,可将“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实践张力归纳为两种治理逻辑在具体治理情境中所产生的冲突与不适,具体包括“指尖治理”的抽离化效率及脱嵌风险、“面对面治理”的情境化价值及数字适配不足两方面。这种实践张力既是抽象层面的结构性矛盾,也是基层治理主体在日常工作中切身体会到的实践难题。
其次是作为核心机制的双向适配。“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调适机制并非技术对社会的单方面赋能或嵌入,亦非传统治理对数字治理的被动适应,而是一个双向适配的持续互动过程:一是规则性调适,指的是“指尖治理”的标准化规则因无法完全编码乡土社会地方性知识而进行的自我修正过程。二是资源性互补,指的是“面对面治理”所生成的地方性知识被纳入数字治理体系的过程,主要包含乡土智慧对数字系统的反哺以及数字技术对传统治理的赋能两个方面。需要说明的是,“双向适配”作为持续互动过程,数字平台的规则松动为地方性智慧的发挥创造了制度空间,而地方智慧的成功实践又反过来为规则优化提供了可行理据,推动二者从“有形”覆盖的对抗关系逐步走向“有效”治理的适配关系。
最后是作为结果的协同生成。依据结构化理论,行动者在日常互动中反复运用的规则与资源会经由实践的再生产固化为制度性特征。经过反复实践运用,“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之间的双向调适逐渐从临时性权宜之计固化为包括功能分工、组织联动与知识转化3个具体层面的制度化协同路径,由此推动两种治理模式从排斥走向协同,进而形成可持续的有效治理新常态。
三、案例呈现:两种治理模式的实践张力与初步调适
为深入探究“指尖”与“面对面”两种治理模式在实践场域的互动逻辑,本文以浙东A市(县级市)C镇为具体案例展开分析。案例选取主要基于以下考量:一是案例的适配性。A市C镇城乡融合紧密,作为东部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其乡村社会结构多元、利益诉求复杂。该地广泛应用“解纷码”平台,同时保留建制完整、运行成熟的社会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观察“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逻辑碰撞提供了理想场域。二是案例的过程完整性。A市C镇“解纷码”平台自2022年上线以来经历了从推广使用、发现问题到逐步调适的全过程,能够完整呈现两种治理模式从碰撞到协同的动态演进轨迹。为获取一手经验材料,笔者及其团队于2024至2025年间多次赴A市开展田野调查,综合运用半结构式访谈、参与式观察与文献分析等方法收集资料。具体而言,深度访谈了市、镇、村等不同层级领导干部以及平台技术人员、调解员、村民;以旁观者身份观察多起纠纷的处理过程;系统收集政策文件、平台运行数据、内部案例汇编、工作总结及相关媒体报道。
(一)“指尖”上的解纷码:效率导向下的多重实践困境
A市于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解纷码”平台,其设计理念遵循“一码受理、一网通办、全程追溯”原则。村民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在菜单中选择纠纷类型、简述情况并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后台随即自动派单至属地村社或职能部门,同时启动处理倒计时。市(镇)矛盾调解中心大屏上的实时数据看板持续滚动更新,显示受理数量、办结率及满意度排名等信息。以“解纷码”为代表的“指尖治理”依托数字系统显著压缩了信息传递的时空距离,将简单咨询类诉求的数字响应时间普遍缩短至数小时以内,大幅提升了行政效率[23]。然而,随着平台处理的纠纷内容从相对简单的信息咨询向更深层次的复杂矛盾调解延伸,其依托标准化、流程化所建立的效率优势,在乡村社会复杂且模糊的现实情境中遭遇了多重张力。
其一,算法“清晰分类”与乡村现实“模糊积怨”的匹配错位。数字技术对时空边界的突破加速了社会关系的变革[24]。数字系统依托平台表单将纠纷类型简化为十余个选项,这显然无法完全将乡村社会盘根错节的矛盾类型纳入其中。例如,A市C镇案例中,在数字平台上被标记为“邻里纠纷(排水)”的案件,其实际情况却是数字系统现有选项无法涵盖的。该案例的直接矛盾表现为甲户新建房屋屋檐雨水溅射到乙户墙面,但背后的矛盾根源不仅涉及40年前两户祖辈在“大包干”时期的田地纠纷,还涉及当前两户户主在村红白理事会争夺话语权的现实恩怨。负责此案的驻村干部无法将如此复杂的纠纷内容全部录入数字系统,只能依照标准选项将其记录为“邻里纠纷(排水)”,并按照系统流程开展平台调解,其结果必然不尽如人意,形成“平台程序走完,实际矛盾依旧”的尴尬局面。该干部坦言:“系统里只能选择‘邻里纠纷’,我虽然在上面标记了(排水),但这个矛盾的真正核心还是两家持续几十年的恩怨,这在系统表单中是无法体现的,只能做简单标记。”(A市C镇驻村干部,20240726)
其二,数字程序“即时证据”与乡土社会“情感先行、道理后置”的内在张力。“很多纠纷,特别是家务事、邻里口角,一开始哪有确凿证据?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的老办法是先分开劝,让双方把气话都倒出来,等情绪平复了,再找机会坐一起谈。现在手机一拍、系统一录,事情还没搞清就必须先按要求上传系统,这样一来双方都觉得自己更有理了,不再愿意轻易让步。”(A市C镇司法所调解员,20240729)可以看出,技术系统对数字留痕的刚性要求,在无意中压缩了情感疏导与私下斡旋的空间,使得原本可以通过“冷处理”化解的小矛盾,因必须“留痕”而升级为双方寸步不让的疑难案,大幅增加了矛盾处理难度。
其三,数字考核引发策略性应对的形式主义困境。技术系统依托数字考核机制有效提升了主体能动性与治理效率,但其刚性指标与时限要求催生了基于数字合规的新型形式主义。为在考核中取得优势,A市C镇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自创分层处理策略,对于事实清晰、权责明确的简单纠纷,优先通过数字平台渠道快速处理,以优化数据表现;对于难以快速办结的复杂积怨或长期矛盾,则采用“平台先行受理、走完流程、标记办结,实践中再长期跟进、逐步消化”的策略性应对手段。数字考核的刚性设置催生了基层工作人员新的策略性回应,导致新型形式主义的意外后果。
(二)“面对面”的社会治理中心:价值导向下的隐性转型压力
与“指尖治理”所体现的虚拟性与即时性特征形成鲜明对比,A市各乡镇均设立了实体化的社会治理中心。该“中心”通常位于临街一层门面,内部设置了调解室、法律服务窗口及群众接待区,其核心人力资源除职能部门的派驻人员外,更重要的是被俗称为“活地图”或“老法师”的资深调解员、退休干部或地方乡贤,其权威性并非单纯源自系统授权,而是基于数十年积累的地方性知识、人情关系网络,以及融合运用“情、理、法”的高超技艺。
“面对面治理”的核心优势在于治理主体难以被数字化的“情境感知”与“关系修复”能力。A市C镇“中心”的首席调解员张老师处理过一起因隔代坟山引发的纠纷,通过多次走访纠纷双方家族长者、查阅族谱等方式,张老师逐步厘清了两姓山地权属的历史变迁,同时探清了双方的核心关切实质上是对所谓风水的担忧,以及对家族颜面的执着等。在对纠纷隐情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中心”邀请了A市颇有声望的文化学者以乡村文化传承为主题对纠纷双方进行引导,将争议从产权纠纷转化为文化议题,进而通过多次邀请双方共同参与文化宣传活动、推荐其共同担任文化认同推介专员等方式,使该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然而,在数字治理与科层管理的双重冲击下,传统“面对面治理”同样面临转型压力。其一,数字化管理对传统治理情境的侵入。当前,几乎所有的平台调解均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关键信息需录入多个数字管理系统。恰如一位调解员所言:“感觉不像在调解,像在录口供。以前关起门来,大家说话没顾忌,吵一架、哭一场,说不定事就了了。现在摄像头对着,麦克风开着,有的人豁得出去还会大吵大闹,但是有的人顾及面子,特别是中间人不再太敢讲真心话。”(A市C镇“中心”调解员,20240729)技术监督在保障程序规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传统调解赖以有效运作的信任与安全感。
其二,碎片化数字输入瓦解传统治理连续性。A市C镇“中心”王主任的电脑同时登录了“解纷码”后台、12345政务平台、综治信息系统及法院人民调解数字平台。各类平台的提示音此起彼伏,其电脑宛如一个数字调度台。“我们的角色已从深耕一块田的农民转变为在多个流水线间切换的工人。很难再有整块的时间,对一件事进行持续、深入的跟踪。”(A市C镇“中心”主任,20240728)这种情况在C镇并非个例,多任务并行的工作模式严重挤占了传统治理模式有效运行所需的沉浸式、连续性互动时间,造成治理主体精力严重分散,无法集中连续处理单一矛盾纠纷。
其三,知识传承的代际鸿沟日益凸显。擅长运用人情资源的老一辈调解员,对于操作多个数字平台、撰写规范的电子报告常常感到力不从心;而熟练使用数字工具的年轻基层干部,则往往缺乏对乡土社会运行逻辑的深刻体认以及对复杂人情网络的驾驭能力。数字鸿沟与经验鸿沟的交叠,使得“面对面治理”模式中最宝贵的隐性知识面临传承断层的风险。
(三)典型事件:两种治理模式初步调适的完整叙事
数字治理与传统治理两套系统的张力与初步调适,在A市C镇“田间道路纠纷”一案中得到完整体现。
村民老张与老李因承包地相邻而长期共用一条田埂路。2020年秋收期间,老张未经协商拓宽道路并夯实,致使路面高于老李田块,从而引发雨水倒灌。老李通过“解纷码”平台上报,系统将此事判定为普通矛盾,派单至村庄,并要求5日内办结。然而,村网格员小王现场勘查后发现,此纠纷并非简单的排水争议,其核心问题在于,该条田埂路来源于20年前两家通过口头约定进行的土地交换,但现在已无从考证。一方面,当年两家口头约定将其作为公共通道使用,但基于农村习惯,并未签订书面协议,为日后纠纷留下隐患;另一方面,老张时常依靠其在乡政府上班的子女的身份“压”老李一头,致使老李心生积怨。该案件表面矛盾为田埂排水纠纷,实则混合了历史遗留问题、人际怨恨与村庄权力关系等复杂因素,远非系统预设的分类和处理时限所能容纳。
面对特殊情况,网格员小王未局限于系统既有设置,而是在系统“备注”栏撰写情况说明,详细阐述纠纷历史渊源、主要争议点及积怨风险,指出此事涉及无凭证历史约定与人际矛盾,需要展开综合治理。2020年10月下旬,A市C镇“中心”在识别这一情况后,由“中心”主任判定案件需发起联席研判机制,由系统后台管理员将案件标记为“挂起、需实地调解”,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建议镇“中心”牵头调解。
随后,乡镇层面进行评估后启动传统治理模式,数字流程暂缓计时。C镇“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资深调解员,联合村干部及村内有威望的老党员组成调解小组,采取情感先行策略,分别走访倾听诉求、回顾老一辈交情、勘察田地并商讨排水方案。经前后约5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明确道路修缮标准,并签署“田间道路共管协议”,纠纷由此被转化为重建邻里协商规则的宝贵契机。此事处理完毕后,调解小组将整个过程整理成一份简要的案例报告,反馈至镇“中心”。
“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在乡村场域各有其独特作用及内在局限,两种模式并行且存在适用张力,而“田间道路纠纷”事件展示了基层行动者如何灵活游走于两个系统之间,一方面利用数字平台传递信息,另一方面激活传统资源与知识突破僵局,勾勒出从张力到适配的实践雏形。
四、机制剖析:两种治理模式从张力到协同的实践逻辑
“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从张力到协同的变化并非技术方案更新或制度设计的静态结果,而是一个在实践张力驱动下,通过规则层面的弹性调适与资源层面的互惠互补,逐渐从临时性权宜之计最终转变为制度协同的动态过程。
(一)张力根源:两种治理逻辑的内在冲突
“解纷码”与“社会治理中心”内嵌的迥异且时常冲突的治理理性,构成了“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原始张力。
其一,“指尖治理”的抽离化效率及脱嵌风险。“解纷码”平台代表追求极致效率的“指尖治理”工具理性,其核心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将复杂的社会关系与治理过程“抽离”为可标准化处理与量化考核的数据单元。“指尖治理”的优势在于通过构建清晰、可追溯、高效率的“系统世界”,在应对大量同质化、程序性事务时表现卓越[25]。然而,当其试图全面嵌入乡村治理时,却显现出治理限度:一方面是算法分类与复杂现实的错位,“指尖治理”本质上是工具理性试图用有限范畴框定具备高度特殊性的地方性知识时所凸显的技术不足;另一方面是程序刚性对治理节奏的干扰,这反映出数字系统所追求的标准化、即时性对“面对面治理”所依赖的情境、情感与反复沟通等要素的技术性排斥[26]。
其二,“面对面治理”的情境化价值及数字适配不足。“社会治理中心”代表的“面对面治理”模式的运行根植于价值理性与交往理性,其有效性来源于对地方性传统、人情伦理与共同体价值的尊重,以及通过基于共同在场的言语沟通、情感互动进而达成共识的过程[6]。“面对面治理”善于构建信任、修复关系并解释“情、理、法”的复杂交织,但同样承受着双重压力:一是数字化管理对调解场景的过度渗透。数字系统的监督与记录机制过度介入乡村社会互动情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村有效治理不可或缺的信任与情感基础[27]。二是多渠道任务输入带来的治理碎片化。数字系统通过多个平台入口将时间压力传递至线下,虽起到了对治理主体高效督促的作用,但也极大破坏了“面对面治理”所依托的连续性空间。
(二)双向适配:规则性调适与资源性互补
在“田间道路纠纷”典型案例中,可初步观察到“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双向适配逻辑,即“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面对结构性张力,依托双向适配过程,推动两种模式的相互妥协、学习与赋能,逐步从充满张力的有形覆盖走向相互适配的有效治理。
其一,规则性调适:数字系统对乡土情境的弹性吸纳。规则性调适的内核在于“指尖治理”所承载的普适性、标准化规则,向“面对面治理”实践智慧的动态学习。一方面,网格员撰写的“情况说明”,本质上是利用系统既有但较为边缘的功能模块,将无法被标准表单容纳的历史问题、人际积怨等地方性知识纳入数字系统,这体现了基层治理主体对系统规则边界的试探性拓展。另一方面,A市C镇“中心”发起“联席研判申请”并积极推动开展线下治理,是在现有流程框架内进行的跨边界操作,实质上是暂停了数字平台的“系统时间”,从而为传统治理争取其所需的“社会时间”。最终,市级层面增设的“特殊处置”标签与灵活计时机制则体现了数字系统将类型化个案机制固化为正式选项的制度化处理手段。
从A市C镇的实践经验来看,规则性调适主要体现在3个层面:一是流程弹性化,数字平台突破“一码受理、限时办结”刚性流程,演化出“挂起、需实地调解”“特殊处置”等弹性接口,允许基层治理主体在面临复杂案件时暂停自动计时,转入线下处置。二是考核复合化,上级部门对基层的考核逐步从单纯关注“响应率”“办结率”等指标,转向同时关注“实质性化解率”“矛盾反弹率”等能够真正反映治理效果的指标,为基层治理主体留出了因地制宜的操作空间。三是信息通道兼容化,数字平台从仅接收标准化表单信息,转变为允许网格员通过“备注”“情况说明”等非结构化渠道上传地方性知识,为数字系统嵌入乡土情境提供了制度基础。
其二,资源性互补:地方性实践与数字技术的互惠共生。所谓资源性互补,包含乡土智慧对数字系统的反哺,以及数字技术对传统治理的赋能两个方面,二者共同提供了数字治理体系获取“社会正当性”的重要源泉,推动数字平台依托重建信任基础扎根乡土社会。首先是乡土智慧对数字系统的反哺机制。在“田间道路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先后开展背对背沟通、邀请专家挖掘文化历史等工作,并灵活运用情感调解等技巧,最终推动纠纷双方达成和解,签订“田间道路共管协议”,修补并形成了新的信任关系与社会规范。随后,调解团队将上述做法归纳为案例报告反馈至数字系统知识库。这不仅有助于实现隐性知识的显性化与共享,还可为数字系统训练风险识别模型提供有效样本,间接增强居民对“解纷码”等数字治理途径的认可与信赖。其次是数字技术对传统治理的赋能。一是信息赋能,平台的信息汇聚功能帮助调解员在介入纠纷前即可了解案件主要信息,为线下调解提供可即时获取的背景资料。二是调度赋能,数字平台存储的海量数据可为治理主体优化配置既有资源提供便利,使有限的调解力量可以被集中用于应对紧迫复杂的矛盾。三是传承赋能,数字化案例记录与知识库建设为老一辈调解员积累和传承治理智慧提供了数字载体,可有效缓解因人员更替导致的经验断层风险。A市C镇“中心”将成功调解案例系统性地录入平台知识库,供新入职干部学习参考,在某种程度上可弥补年轻干部乡土经验的不足。
(三)协同路径:从机制性调适到制度性融合
两种治理模式之间持续的“双向适配”并未拘泥于单一治理情境,而是在反复的治理实践中逐步固化为相对稳定的制度化协同路径,这意味着“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治理的常态化有机融合。
其一,功能协同路径:平台速决与线下攻坚的分工机制。在乡村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指尖治理”主要用于分流过滤、速决易案,“面对面治理”旨在深挖诊断、攻坚疑难的分工机制。这一分工最初是基层治理主体基于个案经验而采取的自发行为,多数网格员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直接通过数字平台快速处理以提高效率,而对于涉及历史积怨和多方利益的复杂案件,则转入线下由“中心”牵头处理。随着同类案例持续累积,该分工逻辑逐步转化为相对稳定的案件流转规则。以A市C镇为例,基层网格员在接单后会根据纠纷类型、涉及人数和历史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将适合线上速决的案件留在平台处理,对于需要线下深入调解的案件,则在系统平台“备注”栏予以标注并提交“中心”后台。其间,平台凭借效率优势,承担信息汇聚、风险初判和常规事务快速分流等功能,“中心”后台则作为“专家门诊”专注处理算法无法解码、需要深度介入或运用地方性知识解读的疑难案件。“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基于案件流转与信息交互机制,逐步达成功能耦合。
其二,组织协同路径:联席研判的常态化联动机制。在数字治理介入乡村治理初期,由“中心”发起联席研判申请尚属跨边界操作,但随着数字治理逐步普遍且类案增多,此类跨部门协作逐渐固化为联席研判制度。联席研判定期进行,参与者包括乡镇分管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社会治理中心专职调解员、村“两委”干部及网格员代表等;核心功能在于让“指尖治理”数字系统产生的数据流、预警信号与效率要求,与“面对面治理”遭遇的数字瓶颈、矛盾化解难题在同一时空场域中直接“对话”,进而促使两种模式的治理主体共同研判。常态化的联席研判不仅提供了信息沟通平台,而且成为推动高效集体决策的重要方式之一,各方主体依托共同在场机制,讨论矛盾化解的问题核心及有效处置路径。这一过程的制度化标志着组织协同从策略性互动逐步转化为结构性联动。
其三,知识协同路径:治理经验的总结传承与共享机制。基层干部通过实践探索发展出在系统中有效传递复杂情境信息的备注艺术,可将难以编码的地方性知识有效嵌入数字系统,使数字系统能够“读懂”乡土情境。此外,复杂的成功调解案例被不断总结并纳入数字化案例库,有效提升了数字系统的自主学习演化能力。A市C镇“中心”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案例汇编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季度对典型调解案例进行系统整理,提炼调解策略与适用条件,并通过算法学习机制嵌入数字系统,在日常治理中供治理主体随时参考。由此形成的从实践到知识再回到实践的知识闭环,可有效弥合数字工具与地方经验之间的知识鸿沟,将个人层面的治理智慧逐步转化为组织层面的共享知识。
从机制性调适到制度性融合的路径生成,并非顶层预先设计的蓝图,而是在应对具体张力的实践中逐步“生长”出来的制度安排。乡村数字治理之所以能够实现从有形覆盖的二元分离到有效治理的适配融合的转变,关键在于其在技术与社会之间建立了持续性调适关系,并以此塑造乡村数字协同治理新常态。上述3条协同路径并非彼此孤立,而是构成了一个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其中,平台速决与线下攻坚分工机制代表了基础性的业务分工逻辑,回答了“谁做什么”的问题;联席研判常态化联动机制是保障性的制度安排,回答了“如何衔接”的问题;治理经验总结与共享机制是持续性调适的动力来源,回答了“如何进化”的问题。三条协同路径共同支撑起“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从临时性协作走向制度化融合的动态过程。
五、结论与启示
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正在重塑乡村治理的基本形态。以“解纷码”等数字平台为代表的“指尖治理”与以“社会治理中心”为载体的“面对面治理”在乡村场域中交织运行,呈现出从张力到适配再到协同的演变过程。本文以浙东A市C镇为案例,构建“张力-适配-协同”的过程性分析框架,系统考察“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实践张力、适配逻辑与协同路径。研究发现,乡村数字治理的有效推进并非完全依靠数字技术的有形覆盖及其单向赋能,而是依托“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动态调适的双向适配机制,持续催生制度化的协同路径,并以此提升治理效能。首先,“指尖治理”工具理性与“面对面治理”价值理性、交往理性的结构性冲突构成了“指尖治理”与“面对面治理”的原始张力,包括“指尖治理”的抽离化效率及脱嵌风险、“面对面治理”的情境化价值及数字适配不足两个方面。其次,“双向适配”是化解张力、驱动协同的核心机制。规则性调适方面,数字系统通过增设弹性流程、调整考核指标、拓宽信息通道等方式吸纳乡土情境资源;资源性互补方面,乡土智慧对数字系统进行有效反哺,数字技术对传统治理进行信息赋能、调度赋能和传承赋能,二者形成互构性的动态关系。最后,持续性的双向适配经过反复实践,逐渐从临时性权宜之计跃升为制度化的协同路径,具体表现为平台速决与线下攻坚分工的功能协同、联席研判常态化联动的组织协同,以及治理经验总结与共享的知识协同,这标志着乡村基层治理场域有效治理新常态的初步形成。
真正有效的乡村治理,需要在工具理性追求的清晰、效率与控制之外,找回并整合价值理性所关注的共识、情感与治理共同体维系。本文尝试跳脱技术赋能或社会吸纳的单向视角,将乡村数字治理视为技术与社会相互建构、共同演进的过程,为理解数字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了中观视角。“双向适配”机制表明,数字技术并非简单地改变社会,社会也非被动地适应数字技术,二者在具体实践中通过治理主体的策略性互动,持续地相互调适,最终催生制度化的治理协同样态。本文的研究发现在一定意义上回应了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中关于时空分离、抽离化机制及其制度性反思等观点。在乡村治理实践场域中,“指尖治理”依托数字技术实现治理关系的抽离化与重组,而“面对面治理”则通过共同在场的情境互动维系地方性社会认同,其所形成的制度性规范“再嵌入”社会系统。这种从“抽离”到“再嵌入”的演变体现出两种治理模式在时空维度上互补与协同的动态发展过程。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尝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其一,在乡村数字治理的平台设计与考核中为乡土情境留出弹性空间。在推动数字平台建设时,应鼓励设计主体为地方性知识和非标准情境预留信息上报通道;考核体系需进一步突破响应率、办结率等单一指标,引导基层将精力投向真正解决矛盾而非应付数据。其二,建立基层实践向数字系统反馈的制度化通道。将在实践中被证明有效的协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基层创新经验向上报送、论证采纳、推广优化的常态化机制,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形成较强的自我学习与调适能力。其三,持续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治理效能提升。充分发挥数字平台的信息汇聚与调度优化等治理优势,帮助调解员在正式介入纠纷前了解案情概貌、合理配置有限的治理资源,推进数字化案例记录与知识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治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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