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一纸伪造的授权委托书,让市民马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民间借贷纠纷,背负债务沦为被执行人。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抽丝剥茧查清案件真相,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帮助当事人卸下无妄债务,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6年5月,马女士来到永年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她表示,自己早已和前夫季某离婚,既没有委托前夫参与诉讼,也从未参与案件调解,却被生效调解书认定承担债务,名下账户遭到冻结,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请求对案件中授权委托书的签名、指纹进行司法鉴定。

办案检察官调取全部审判、执行卷宗逐项核查,将突破口锁定在案涉授权委托书。经笔迹、指纹比对,结合司法鉴定结果证实,委托书上签名与指印均不是马女士本人所留。本该送达马女士的传票、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由其儿子季某乙代为签收,马女士自始至终没有参与该案诉讼。
经查,涉案借贷发生时,马女士与季某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季某刻意隐瞒离婚事实,持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以马女士代理人身份参与法院调解,擅自达成调解协议,致使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马女士被列为被执行人。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听证会,多方核实案件细节,完整固定虚假代理相关证据。
永年区人民检察院认定,案涉调解并非马女士真实意愿,违反自愿原则,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对案件再审纠错。同时针对伪造诉讼文书、虚假代理妨害司法的行为,建议法院作出司法惩戒,并就强化授权委托材料审查、开展虚假诉讼甄别业务培训提出工作意见。
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及时解除对马女士的强制执行措施,这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授权委托书是民事诉讼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愿的重要凭证,伪造委托书冒名诉讼,既侵害公民个人权益,也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消耗司法资源。永年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聚焦民事审判、执行领域虚假诉讼、程序违法问题,做实民事法律监督,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妥善保管身份证、个人签名等重要信息,不要随意签署留有空白的签字捺印材料,避免被他人伪造授权、冒名诉讼。如若遭遇莫名被起诉、被执行等情况,要及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张保印 通讯员 闫帅豪 刘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