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直播合规治理进入新阶段

酒类直播作为新兴业态,已全面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厘清相关法规要求,对行业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核心法规依据。 酒类直播营销活动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制。《广告法》第二十三条对酒类广告作出五项禁止性规定: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二、行业标准全面升级。 2026年7月1日起,酒类流通领域两项核心规范完成时隔21年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并正式实施。新规首次将直播电商、社区团购、即时零售等线上全渠道纳入流通管理体系,从资质准入、溯源管理、宣传合规到配送环节形成全链条指引。直播带货、外卖零售、自建线上店铺全部纳入管理,批发企业须配套智能供应链系统。

三、平台责任持续强化。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要求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提供直播选品服务的,应当核验实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产品合格证明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备查,保存记录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同时,直播间、店铺资质须自动公示,达人主播统一挂靠企业合规主体,杜绝个人无证经营。门店直播需总部资质授权,避免个人账号私自开播。

四、监管部门持续发力。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平台建立直播电商审核机制,加强事前“人、场、货”准入审核和直播内容人工预审,对直播带货行为实施全过程监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酒类直播带货中的夸大宣传、无证销售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抖音等平台亦加大治理力度,近三个月共处置违规商品超2000个。

五、合规建议。 酒类直播经营者应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对直播话术、产品包装、宣传物料进行前置审核;加强主播合规培训,明确商业言论的法律边界;完善选品核验流程,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妥善保存直播视频、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调取。

当前,平台经济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推动酒类直播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既需要监管利剑高悬,也需要平台守土尽责,更需要每一位从业者将合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直播空间回归清朗,让酒类消费以品质论英雄——这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合作联系电话:15056435467  法眼观酒频道总监  胡传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