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刘建武职务的通知
2026-08-12 11:01
梁维涛
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刘建武的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毫不知情就背上了420万元债务
下一篇:云南曲靖警方发布通报
相关文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王清明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张书圣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毕可志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张中英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滕双兴职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