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某、张某、韩某,涉诈被抓!
出租银行卡、支付账户
帮忙打电话、发送短信
收个钱、转个账
轻松赚取几千元
看似是一条“生财捷径”
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
近日,赣州公安
以“夏季百日行动”为抓手
果断行动,全面出击
破获多起涉“两卡”案件
出租银行卡、账户,拘!
日前
章贡警方接到上级
推送的核查线索
民警快速研判锁定嫌疑人王某
次日
王某到案后供述
其为牟取非法利益
通过本人名下银行卡
及支付宝账户
帮助他人接收涉诈资金40000元
转出涉诈资金37000元
非法获利3000元的犯罪事实

经查
王某明知资金涉诈仍协助转移
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用室友手机卡打电话,罚!
近日
经开区警方接到上级反诈中心
下发的辖区群众张某涉诈线索
随即联系其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经民警核查
张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客服
得知帮助拨打诈骗电话可以赚钱后
遂想以此牟取不法利益
因其手机欠费停机
张某趁室友离开宿舍之际
将其手机卡拔下并安装到自己手机上
随后按照上线提供的号码拨打诈骗电话
最终未实际获利

目前
张某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发送涉诈短信,抓!
近日,信丰警方
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出借电话卡案
经查
嫌疑人韩某为牟取非法利益
使用名下电话卡
协助上游诈骗分子发送涉诈短信
面对民警的普法教育和确凿证据
韩某最终认识到了
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如实供述了参与涉诈活动的全部事实
目前,嫌疑人韩某
已被信丰警方依法处理

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就要从源头上控制
坚决斩断“两卡”买卖链条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设置较为复杂的账户密码,不使用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或以生日、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为密码;
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赣州警方再次提醒
出租、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
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属于违法犯罪
一旦发现,及时举报!
贪图蝇头小利,触犯法律红线!
以身试法,终将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