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近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接到网友举报: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多次驾驶摩托车从北京东路收费站驶入银川高速公路骑行,并将骑行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担忧。
接到线索后,大队迅速成立核查专班,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收费站监控录像等方式,锁定了涉案车辆及驾驶员。面对当事人刻意规避核查的情况,办案民警经过多日多频次摸排走访,最终找到当事人并将其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
面对事实证据,当事人对其驾驶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自述并不知晓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全域禁止摩托车通行,在网上购买摩托车专用ETC安装并使用,直至网友在视频评论区留言提醒后,才意识到自身行为违法,随后主动将相关视频删除。
民警讲解,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只有一个转向车轮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两轮摩托车属于禁入范畴,且宁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均设有明显禁行标志。摩托车车身防护弱,高速行驶时稳定性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伤亡风险极高。
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且未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民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