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场引纠纷 社区调解化难题

近日,行唐县城区街道第四社区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物业公司擅自撤场引发的服务纠纷,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今年6月初,行唐县第四社区辖区内的某小区物业公司在服务合同尚有4个月到期的情况下,擅自中途撤场、停止全部服务,导致小区内管理混乱、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差、水电缴费受阻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此外,该公司拒不退还170户业主预缴的剩余物业费,小区居民意见很大,便集中到第四社区申请调处此案。

接到群众诉求后,第四社区党支部书记、调委会主任赵怀东第一时间介入,面对情绪激动的业主群体,首先安抚疏导来访群众的情绪,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维权,并和社区工作人员、小区居民代表一起逐户核查170户业主缴费票据、摸清户数金额,建立详细退费台账。

在扎实摸排、认真梳理矛盾症结所在的基础上,赵怀东多次上门或打电话约谈物业负责人,通过宣讲《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他们:物业公司服务期尚有4个月却擅自自行解散,属履职缺失,导致该小区出现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物业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明确物业单方撤场、拒不退费的违约性质及法律后果,同时劝说他们应换位思考、正视小区居民们的实际困难,主动承担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针对物业推诿拖延、消极应对的情况,赵怀东持续跟进、反复沟通斡旋,层层化解对立症结,最终促成物业方正视问题、主动整改,答应全部足额退还170户业主预缴剩余的物业费。同时,赵怀东积极参与并组织有关人员和小区居民一道对小区内的环境集中进行了彻底整治。目前,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民生活秩序井然。

(王晓华 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