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评历代奇案
他是东晋名士,官至宰相,性情宽厚,清正廉洁。大将军王敦举兵叛乱,他挺身勤王,还执言力保王敦堂兄王导全家。可他最终却被王敦以“勾结逆党”的罪名杀害。行刑前,王导本可救他,却因不知内情而一言不发。事后追悔莫及,留下千古名言:“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他就是东晋初年的宰相周顗。
宽厚名士
周顗生于公元269年,字伯仁,东晋汝南郡安成县(今河南省汝南县)人,其父为西晋安东将军周浚。他年少便有声誉,神采俊秀。司徒掾贲嵩惊叹其“必将重振风雅,清我邦族”。
周顗性情宽厚,气度极佳。其弟周嵩曾借酒撒泼:“你才能不如我,成名不过是侥幸!”还向他扔火烛。他神色不变,笑对周嵩:“居然用火攻,实在是下策啊。”
堂弟周穆也想凌驾、折辱于他,周顗同样淡然处之,毫不计较。
时人因这些事情更加敬重他。
19岁时,周顗袭爵武城侯,历任秘书郎、吏部郎等职。有人曾对他说:“大家都把你比作清谈领袖乐广。”周顗自谦:“我怎敢高攀?这岂不是把丑女无盐画成美女西施吗?”
因酒获罪
周顗虽享有盛誉,但嗜酒如命。
他曾跟随时为琅玡王的司马睿南渡长江,身兼要职,颇得赏识。建兴五年(317年)4月,司马睿称帝建立东晋,史称晋元帝。周顗任吏部尚书,可谓位高权重。后有旧友从中原来江南拜访周顗,他喜出望外,和好友一齐欢饮了足足两石美酒,却不慎导致其友醉死。周顗因此被弹劾罢官,以平民身份领职。后又因门生伤人受到牵连,被彻底免官。直到晋元帝下诏称太子司马绍应有良臣相辅、严师教育,他才迁任太子少傅、吏部尚书。
后来,周顗升任尚书左仆射,并接替戴渊加任护军将军。尚书纪瞻置酒宴请周顗和宰相王导等人,周顗又酒醉失态,被有司参奏,元帝下诏赦免。时人因此戏称其为一月三醉的“三日仆射”。
一次,晋元帝在西堂宴请群臣,酒兴正浓时说:“今日名臣共聚,和尧舜时代相比如何?”周顗借着酒意大声道:“主上虽是人君,但怎能和尧舜相比!”
晋元帝闻言大怒,立即站起身要杀他,又亲笔下诏令廷尉处理此事。周顗被关入大狱数天后,才被元帝下诏赦免。
出狱后,友人纷纷去看望他。周顗笑说:“我早料到,不至于死。”
血溅冤成
周顗年轻时就曾与王敦交恶。
“八王之乱”导致北方战乱频仍,周顗随当时还未称帝的琅玡王司马睿南渡长江,出任宁远将军、荆州刺史,却撞见流民傅密与杜弢等里应外合,祸乱荆州。他侥幸逃至豫章(今江西省南昌市)投奔大将军王敦。
当时王敦位高权重,都督六州诸军事。其军司戴邈说:“周顗虽败,但无统军失职过错;他德高望重,应助他回去复职。”但王敦不听。
之后,司马睿任命周顗为扬威将军、兖州刺史,周顗才离开王敦,重回建康。
王敦和堂弟王导一同辅佐司马睿称帝建立东晋,长期手握重兵、干涉朝政,早已暗生谋逆之心。晋元帝担忧其势力过强,遂重用刘隗、刁协,推行所谓“崇上抑下、排抑豪强”的“刻碎之政”。
永昌元年(322年),王敦以“诛刘隗、清君侧”为名,举兵从武昌直扑建康。危急时刻,温峤问周顗:“大将军似有明确目标,应该不会滥杀无辜?”周顗厉声斥道:“你太过年轻!君主不是尧舜,怎能无过!臣子怎能因此就兴兵胁迫君主!王敦刚愎残忍,目无君上,他的野心又岂会有止境!”
晋元帝命周顗、戴渊等率六军平叛,又命刁协督战。刘隗劝晋元帝将王敦家族满门抄斩,其堂弟王导率家人请罪,恳求正要进宫的周顗:“我们家百余人的性命全靠你了!”周顗目不斜视,径自入宫向晋元帝进言,王导忠君爱国,不可错杀忠良。晋元帝采纳意见并赐酒于他。周顗饮酒后出宫,见王导仍跪于门前,他却毫不理会。王导连喊周顗的字“伯仁”,周顗仍不理睬,只对左右说:“杀了这帮贼子,可得个斗大的金印。”但他回家后,又上书力主王导不可杀。
王导对此毫不知情。
王敦叛军势如破竹,刁协逃至江乘被杀,刘隗则奔至后赵。护军长史郝嘏等人劝周顗避祸,周顗答道:“朝廷丧乱致败,我身为大臣,怎能投身草泽为盗,或投奔胡人越人求活呢?”
建康随后陷落,王敦放纵士兵大肆抢掠。晋元帝被迫“脱戎衣,著朝服”去见王敦:“你若想称帝,我退位去当琅玡王便是,何必殃及百姓?”王敦闻言,倒未杀晋元帝,而是自封为丞相、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
王敦见到王导后,称周顗、戴渊“德高望重,人心所系,应当位列三司”,王导沉默不语。王敦再问:“就算不列三司,也该任仆射?”王导依旧不言。王敦又道:“若不能用,只能处死了。”
《晋书·戴若思列传》记载,王敦的参军吕猗曾为台郎,有刀笔才,善于逢迎,戴渊任尚书时便厌恶其为人。吕猗因此劝王敦:“周顗、戴渊都有盛名,可以惑众;若不除去,恐怕有后患。”王敦深以为然,又素来忌惮两人,遂立即派人抓捕戴渊,并借皇帝之名召见周顗,斥责道:“你辜负了我!”
周顗说:“你率兵犯上,我率六军抵抗,却未能成功。这才是我辜负您的地方。”王敦被周顗正气震慑,无言以对。
不久,周顗与戴渊一起被捕,罪名是勾结逆党。路过太庙时,周顗大喊:“贼臣王敦颠覆社稷,枉杀忠臣,凌虐天下。神灵有知,当速杀王敦,不要令其祸害王室!”话没说完,即被左右押官以戟刺嘴,血流满地。但他神色不变,举止自若,围观群众纷纷落泪。
周顗最后在石头城南门外被杀,时年53岁。
王敦之乱平定后,王导到宫中查看奏折,看到了周顗力保自己的折文,言辞恳切真挚。王导看后悲不自胜:“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
王敦死后,朝廷追赠周顗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谥号“康”。
强加之罪
周顗性情宽和,清正廉洁,虽有嗜酒失礼之亏,但在大事大节面前,毫不含糊,挺身而出。他勇于直言劝谏,率兵对抗叛乱;他的德行被时人所称颂。其勤王兵败后被王敦强加“勾结逆党”罪名杀害,死得悲壮、从容。
《晋书·刑法志》记载,司马炎称帝后,制定《新律》(即泰始律),将前代分散的告发、弹劾、登闻鼓、逮捕等规定编成《告劾律》;将关押囚犯、审讯、判决案件和案件定谳、上报、报谳等规定分成《系讯律》《断狱律》。而且廷尉刘颂主张罪刑法定,受到司马炎认可。应当说,《泰始律》对犯罪的控告、逮捕、审理、关押等是有明确规定的,罪刑法定精神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遵守。
但到了晋惠帝时期,“政出群下,每有疑狱,各立私情,刑法不定,狱讼繁滋”。
东晋沿袭《泰始律》,对犯罪尤其是重臣的逮捕、审判、定罪、执行,有严格程序。但王敦对晋元帝都敢举兵相向,何论勤王兵败的周顗。故其以勾结逆党的罪名将周顗处死,实际上是深受王导等人的错误影响,认为周顗德高望重却不为其用,不杀他会反被其举众所害。其所谓的勾结逆党,无非是说周顗忠诚于晋元帝,与晋元帝信任的刘隗等人友善,没有和他王敦一起反叛而已。其强加之罪实为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故《晋书》认为:“周顗为人端方正直,敢于直言,甘愿赴死以保全节操,竭尽忠诚。周顗因酒德不佳等事受到批评,但《礼记》说‘瑕不掩瑜’,这点缺点不足以掩盖其美好品质。”
正是:借酒谏君表初衷,统军平逆力殚穷。性情宽厚浑无悔,救死方惊事后翁。青史几行凝血泪,残碑无字没蒿蓬。千秋谁解周公罪,大江声咽问苍穹。
(何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