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怎么办?这些问题有了权威解答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多位网民近期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反映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留言后,就网友普遍关切集中作出回应。

一、养老保险跨省怎么转移?

为保障养老保险权益的完整和准确,您可在跨省流动就业后申请将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也可以在临近退休时统一将本人在各省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各省的缴费年限(不含重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跨省转移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线上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办理。线下可以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二、如何避免养老保险中断?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果参保人员长时间中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就会相对较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应较少,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同时,还可能因缴费年限不足而需延长缴费,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时间。

按以下方法操作可避免养老保险中断:

1.若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应提醒新工作单位及时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相关费用。

2.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了新单位后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养老保险关系中断了,也不会影响已经获得的养老保险权益,之前的缴费不会白缴,社保机构会为您准确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并且连续计算利息。

三、到城里工作时如何接续?

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属于养老保险跨制度流动的情况。当满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您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相应计发办法计算待遇。


近期养老保险领域还有这些新动态

今年7月1日起,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其中明确: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按规定可为其缴纳。

7月13日,人社部发布《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渠道,线上申请转移接续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社会保障体系有关工作,提出要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加强衔接联动,高效配置各种资源,增强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能力。

7月22日,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实现线上线下全国通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累计开通104项全国性、跨地区社保业务。

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6亿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07万亿元。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贾晟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