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运费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解

“货安全送到、顺利验收,运费却一拖再拖,朋友之间也渐渐生了隔阂。”近日,两名运输合伙人来到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起诉,追讨被拖欠运费。该院安肃法庭受理案件后,活用“先内后外”调解思路,层层拆解纠纷症结,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

原告李某、刘某系多年好友,二人合伙承接被告张某跨省货物运输业务。基于熟人信任,双方仅作口头约定,由李某负责驾驶、刘某负责押货,合力将货物跨省运送至指定厂区。二人连夜赶路、货物送达后经对方现场验收完好无误,运输合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可本该如期结清的运费,却迟迟未能足额兑付。张某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运费长期推诿拖延。李某与刘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经审理查明,该案事实清晰、权责明确,张某对欠付运费事实并无异议。深究纠纷症结可知,款项之所以长期“卡壳”,根源并非恶意欠款,而是张某在货物运输途中得知,两名承运合伙人之间产生分歧,张某担心贸然付款,会引发二人内部争议、招惹纠纷,便选择拖延观望,最终导致产生诉讼。

针对熟人合伙经营产生的矛盾,法官跳出单一追债的办案思维,探索形成“先解后调”调解工作法,将付款纠纷分步拆解、精准破解,做到先清内部账、再结外部款。

调解过程中,法官优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对两名原告开展情理疏导。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李某、刘某坦诚沟通、互相让步,当场达成一致分配方案,化解内部分歧。内部症结彻底厘清后,法官集中破解外部梗阻,对张某释法明理、以案释法,明确告知其运输劳务已全部完成、货物验收合格,拖延付款有违诚信履约原则,违反法律规定。同时告知其李某与刘某已理清内部纠纷,彻底打消其付款顾虑。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张某放下顾虑,当场表示愿意全额履约。三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结清全部拖欠运费,一桩僵持许久的付款纠纷彻底化解。

(王佳瑞 崔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