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莲池检察: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化解邻里纠纷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邻里地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七旬老人梁某因邻居李某砌围墙紧贴其房屋墙体导致雨水倒流墙体阴湿,多次协商未果后情绪失控,持木条将李某打伤,致其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矛盾陷入双重僵局:被害人索要赔偿数额远超法定损失,嫌疑人则以身体不适为由消极应对,刑事和解工作几乎停滞。

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检察机关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主动启动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程序,特邀一名兼具基层调解经验与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这位来自群众、扎根基层的监督员,从调解席到听证室再到村巷之间,走出一条“全链条”履职的生动路径。

以专业调解破局 化解双方矛盾

人民监督员创新运用“算账式调解法”: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定标准,对照医疗费票据、住院记录、误工证明等客观凭证,逐项核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法定赔偿项目,出具了一份客观、透明的赔偿数额区间。一方面向被害人李某理性释明,超出实际损失的诉求无法获得法院支持,且诉讼周期长、精力消耗大,实际获赔效果未必优于和解。另一方面规劝梁某正视冲动伤人的违法后果,主动拿出悔过态度。

经过多轮“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邻里关系得以修复。矛盾纠纷在人民监督员的深度参与下,于检察环节实现实质性化解。

以中立释法明理 护航公正办案

刑事和解达成后,检察机关拟对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全程列席案件事实陈述、证据出示、法律适用论证环节,监督检察机关完整披露全部从宽情节,确保拟不起诉理由公开透明、于法有据。

同时,人民监督员立足第三方身份,在听证现场开展了精准的释法说理。对梁某,明确告知相对不起诉是综合全案情节作出的从宽处理,严肃告诫其摒弃暴力维权思维;对李某,细致解读相对不起诉的法律内涵,说明该处理是法律给予轻微犯罪者改过自新的机会,肯定其谅解退让对修复邻里关系的积极意义。在人民监督员的中立释法下,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完全信服,旁听群众同步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

以履职建言赋能 夯实基层治理

听证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并未止步于“案结”。立足基层一线视角,精准提炼出本案暴露的治理短板——农村邻里纠纷排查不及时、基层调解介入滞后、村民法治意识薄弱。人民监督员提出两项具体建议:面向村民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面向村委会开展调解业务专项培训,夯实村级前端调解阵地,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上述建议,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开展“以案释法”宣讲,覆盖村民500余人次;协调区司法局组织村干部调解专题培训,累计培训村干部40余人次。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就这样从一份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基层治理效能。

在这起邻里轻伤害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从调解到听证再到治理建言,实现了“全程参与、实质监督、深度介入”。他们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消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以专业的法律素养规范了检察裁量权的运行,以扎根基层的视角推动了社会治理的源头防范。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落地,这正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所在。

(记者 葛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