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兰花触红线

近日,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兰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月9日,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已将非法采挖的兰花在原生长地让违法行为人栽种。通过“刑事追责+公益修复”双重惩戒,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经查,被告人擅自在秦岭山区林地非法采挖野生蕙兰多株。野生蕙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告人的非法采挖行为,严重破坏秦岭原生兰科植物种群结构、山林地表植被及局部生态平衡,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在依法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被告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诉请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民事责任。

该案的办理,有力震慑了非法采挖、破坏秦岭野生保护植物的不法行为,切实发挥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效能。该院将持续深化“刑事+公益诉讼”协同履职模式,从严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行为,筑牢秦岭生态司法保护防线,全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通讯员 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