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脚下话保护 法治清风润民心

盛夏七月,山海关古城青砖黛瓦、古韵悠长,景区内游客络绎不绝。为进一步提升古城居民和往来游客的长城保护法律意识,筑牢长城保护的法治防线,7月15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携手检察院、司法局、消防支队、人社局等单位,到山海关古城景区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在古城脚下主干街巷设立“流动普法摊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过往游客和古城居民详细讲解《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该保护条例是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共计三十一条,包含一系列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为了让条例规定“活”起来,干警们还特意选取了近年来法庭审理的涉长城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重点提示游客和居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建、添建或拆除与长城风貌相关的古城建筑构件,不得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长城保护法律法规。

此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是一场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司法力量延伸服务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依托法官工作站和长城文化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司法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弘扬长城文化,用司法力量的“砖”与“瓦”,筑牢长城文化资源司法保护的法律屏障。

(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