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贪杯饮酒,平安才是归途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公安交管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现将查获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6年5月23日
驾驶人:尹某某
车牌号:川V***33
违法地点:五里牌新区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1.3mg/100ml。
处理结果:涉嫌危险驾驶罪,现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移送检察机关。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6年6月3日
驾驶人:阿某某某
车牌号:川G***26
违法地点:G248(刷丹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5mg/100ml。
处理结果:涉嫌危险驾驶,尚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并同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甘孜公安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后勿握方向盘,守法出行保平安。
严查酒驾零容忍,莫让侥幸毁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