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某服务队经营者王某将一面锦旗邮寄至双滦区人民法院,并三次致电承办法官表达谢意。“四年了,这笔欠款终于到手了。”电话里,王某说。
2020年12月,王某经营的遵化某服务队与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吊车租赁协议,提供数月吊车服务,费用共计79800元。2021年4月服务结束后,对方仅支付62800元,剩余17000元欠款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出具欠条,约定后续付清。
四年间,王某多次从遵化驱车往返承德催要欠款,次次满怀希望,却次次被“经营困难、再缓缓”的说辞回绝。万般无奈之下,王某将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及郑某一同诉至双滦区法院。

(双滦区法院法官收到锦旗。)
案件受理后,法官迅速厘清案情,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第一时间组织调解。调解中,郑某坦言公司资金链紧张,恳请减免;王某则满腹委屈,直言“拖了四年,耗尽了耐心”。
面对僵局,法官精准切入:一方面,向被告严肃释明拖欠债务的法律后果及失信风险;另一方面,从原告的实际成本和被告的履行能力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多轮沟通,王某自愿放弃部分金额,双方达成柔性协议:被告公司于2026年6月20日前给付15000元;若按期履行,原告放弃其余诉求;若逾期,则恢复至17000元并赔偿诉讼损失,郑某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该院在调解结案时同步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明确时限与违约后果。王立立多次主动电话回访被告,帮助对方算清法律账和诚信账,劝导积极筹款、主动履约。最终,在法官持续“跟踪督促”下,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将款项全额支付到位。
(付敬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