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日常道路行驶中,转弯未礼让直行是最常见、最高发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引发车辆剐蹭、碰撞事故的主要诱因。此类事故大多因驾驶人侥幸心理、抢行急躁、观察疏忽导致,不仅造成车辆财产受损、交通拥堵,还需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应处罚。
2026年07月02日18时30分,刘某某(女)驾驶车牌号为渝BXXXXA小型汽车,沿318国道行驶至318国道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段2918公里100米时,因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导致车辆与王某某(男)驾驶车牌号为贵GXXXX0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刘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
安全提示:
提前择道,严禁乱变道
驾驶人行经红绿灯路口、导向车道实线区域,需提前根据行驶方向选择对应车道,禁止实线变道、跨车道加塞、随意变更车道。变道前务必观察后视镜、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距离后平稳变道,杜绝临时抢道、强行并线。
严守规则,转弯必让直行
交叉路口通行严格遵循直行优先、转弯让直行原则,车辆左转、右转、掉头时,必须提前减速、停车瞭望,礼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过,切勿抢行、加速穿插通行。
谨慎驾驶,杜绝侥幸心理
道路剐蹭事故虽无重大人员伤亡,但极易造成财产损失、产生事故纠纷、耽误出行时间,同时违法行为将面临扣分、罚款处罚。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摒弃抢一秒、超一车的驾驶陋习。
文明通行,规范安全行车
驾车出行始终保持匀速行驶、专注驾驶,杜绝分心驾驶、急躁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规定,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从源头减少剐蹭、碰撞等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
安全无小事,规则记心间。规范行车、礼让通行,既是遵守法律法规,更是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