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医调中心“三角色”调解法 纾医患之困 开和解良方

淮安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以来,通过实践推行“三角色”调解法工作模式,为群众打造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纠纷解决平台。2025年至今,已累计接待群众咨询四百余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60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成为当地基层社会治理中一张亮眼的“民心名片”。

将心比心灵活扮演法治“导航员”——引导双方从情绪对抗转向依法理性解决

2025年6月1日下午,患儿薛某(男,8岁)家属一行20余人聚集至市某医院讨要说法。市医调委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到场。经了解,患儿薛某因肺炎于5月25日入院,30日出现畏寒、发热、抽搐,经治疗病情未见好转,继而出现高热、血压下降及意识障碍。31日上午转至市妇幼保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双方剑拔弩张。患儿家属愤懑、苛责声一波接着一波,吵闹声一浪高过一浪。中心调解员第一时间安抚患儿家属情绪,“咱们先把声音降下来一点,不是认输,是为了把话说清楚。你们这样吵下去,真正的问题反而被淹没了。”迅速引导患方把焦点从“怎么闹”转向“怎么办”。紧接着拿出纸笔,通过时间线,标注出调解、诉讼等处理途径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可视化画出“继续对抗的代价”对比“依法协商的收益”。最终在调解员的引导下,患方同意申请尸检,待尸检结果出来后再到医调中心申请调解。当日下午18时,纠纷顺利迁出,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医疗秩序。2025年8月22日,本案在医调中心调解成功。

法治“导航员”不是“和稀泥”,而是先安抚情绪,再锚定事实,最后指向调处规则与调解方案。通过这样的角色扮演,为双方的大脑安装一个“暂停-思考-选择”的认知开关,帮患者区分“事实”和“感受”。最终引导出结论:依法理性解决纠纷,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路径。

深入浅出耐心扮演专业“翻译官”——将专业医学结论转化为清晰的责任分析与赔偿计算指引

2025年11月24日,患者王某(有尿毒症、高血压、升主动脉瘤等基础病)因肠息肉入院手术并行透析治疗,术后透析后发热,12月2日突发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患方认为,医方病情评估、生命体征监测不到位,存在过错。医方认为该院已尽诊疗义务,患儿死亡系自身疾病严重所致。

中心受理该案后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分析评估医疗损害责任。专家组分析讨论后建议医院承担轻微责任。医患双方对专家咨询意见均有异议。医方认为该院诊疗行为没有过错,可人道主义补偿2万元。患方则强调,死者才43岁,上有老人下有未成年子女,医院应该承担次要责任,至少要赔偿40万元。

双方争议成为调解的一大难点。调解员再次梳理案件事实,结合专家咨询意见,多次约见医患双方代表,通过一条一条诊疗行为分析,细化解释专家分析意见,画出“事实-过错-损害-责任”逻辑链,将晦涩的医学结论“翻译为”为双方易懂的责任分析与赔偿计算框架。最终医患双方接受中心调解意见,以20万赔偿额达成调解共识。案件成功调结。

通过提炼核心医学事实,明确过错因果关系,运用调解语言,将其“翻译”成冷静的专业计算 + 有温度的共情表达,是破解情绪对抗、化解纠纷的关键钥匙。缺了前者,变成和稀泥;缺了后者,变成教条主义。只有两者结合,才能扮演好“专业翻译官”。

条理清晰严谨扮演快准“架构师”——起草权责明晰的调解协议,快、准解决特殊、紧急类案件

71岁患者严某于2026年3月22日因咳嗽入院,4月5日行肺部CT检查中突发休克,抢救后转ICU,4月10日确诊缺血缺氧性脑病且苏醒概率极低。家属认为,医方救治不及时导致该结果,当日下午聚集亲友二十余人围堵医患办讨要说法。医方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当,求助医调中心主持调解。

调解员调阅监控、翻阅病历,初步认定医方存在检查前评估不足、检查后急救不规范的过错,医患双方认可。经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意见。

在调处过程中,考虑患方家属要求当晚必须解决纠纷,中心调解员结合事实,化身“构架师”现场调处纠纷并推进保险理赔工作。一是收集理赔文档,包括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必要材料。二是明确调解协议赔偿事项和双方义务。最终患者当晚9点半迁出,冲突得以平息解决。

面对重大、紧急的医疗纠纷案件,调解员通过扮演“构架师”,做到快到场、快定性、快沟通、快了结,精准聚焦医疗行为的关键节点,协助医院快速梳理理赔材料、明确赔偿节点与双方义务,避免多头混乱,做到第一时间灭火,维持医疗环境稳定。(淮安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 李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