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持续追踪、多方查控,成功将一起历时十三年的“终本”案件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当场以现金方式全额履行款项。
基本案情
2012年,陈某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李某应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应违约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名下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的十余年间,虽然案件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但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对该案的关注与追踪。
恢复执行与查控突破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多次深入社区、走访调查,最终核实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身份信息,后迅速对该案恢复执行,并及时将其身份信息录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移动支付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账户冻结后,李某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执行干警抓住有利时机,向其充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李某转变态度,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主张。最终,李某以现金方式当场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至此,这起跨越十三载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下一步,栾川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努力将更多“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张晓莉 尤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