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受损,一人全责——别让“赶时间”变成“摊上事”

两车受损,一人全责——别让“赶时间”变成“摊上事”

超车是比较危险的驾驶行为。不仅仅只是打一下方向盘的动作,驾驶员超车必然会加速,速度快加上视觉盲区,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强超强会并非“捷足先登”,只会“险象环生”。

2026年06月06日15时06分,驾驶员颜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XXXX2小型汽车,沿248国道行驶至248国道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段1310公里500米时,因前方来车时超车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樊某某所驾驶的车牌号为川GXXXX3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颜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之规定。

当事人颜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樊某某无责任。

强超强会安全风险高。特别是在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交通流量大等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以及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强行超车极易发生车辆相撞事故,造成严重伤亡后果。

警方提示

忌在前方有交叉路口时进行超车

此时被超的车辆有可能左转弯,同时前方也可能有其它方向驶过来的车辆。

忌前车正在超车时进行超车

前车正加速行驶时,超越时间会加长,视线会被前车遮挡,无法及时发现前方情况,危险性也随之加大。

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进行超车

如需借道完成超车或距对向车道上来车较近时超车,很可能在超越未完成时就发生碰撞。

忌前车正在左转弯或掉头时进行超车

前方车辆正在左转弯或掉头时,应当保持安全距离,礼貌让行,否则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忌在道路右侧进行超车

右侧超车的话,视线盲区大,在超越前车的同时,占用非机动车道或公交车道等,容易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刮擦。

忌在弯道上进行超车

弯道上超车视线受阻,往往无法看到对向车道通行情况,尤其是在农村公路或山区道路的弯道上,出现危险的概率非常高。

忌在没有超车条件时进行超车

道路通行条件不好时,如遇冰雪、暴雨、团雾等恶劣天气或窄桥、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农村集市、学校路口等交通流量大、没有超车条件时不要超车。

甘孜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强行超车有风险。平安驾驶需谨慎。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切忌图一时之快,记得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