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公安交管大队曝光一起“饮酒”驾驶典型违法案例

康定市公安交管大队曝光一起“饮酒”驾驶典型违法案例

为持续深化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城区重点路段酒驾醉驾风险隐患,压紧路面管控力度,坚决防范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四川省康定市公安交管大队常态化在城区主干道开展定点路检路查,从严查处酒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查处曝光一起驾驶人饮酒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

案情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5日,康定市公安交管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康定城区向阳街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开展酒醉驾专项路检路查行动。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逐一拦停核查时,拦停号牌为川VR****小型汽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驾驶人神态异常,存在酒后驾车嫌疑,随即开展呼气酒精检测。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39岁,经酒精呼气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法证据固定完整,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处罚依据及处理结果

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康定市公安交管大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9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目前该案件已办结,行政处罚全部执行到位。

甘孜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明知酒驾违法仍铤而走险,暴露出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淡薄,存在“少量饮酒不影响驾驶、短途城区行驶不会被查”的侥幸心态。饮酒驾车会大幅降低驾驶人判断力、反应力,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甚至伤亡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需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违法成本极高。在此提醒全体驾乘人员:酒驾不分时段、不分路段、不分酒量,只要饮酒驾车即属违法,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