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法院兴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以高效履职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原告李三(化名)为汽车机油销售代理商,被告党四(化名)经营一家汽车服务中心。双方自2024年起建立供货合作关系,党四在阶段性结算货款后,仍拖欠李三机油货款共计21976元。李三多次催要未果,遂前往兴镇法庭提起诉讼。
鉴于该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速裁快审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等方面耐心释法明理、沟通劝导。经协调,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党四分两期足额清偿全部欠款;待货款结清后,李三自愿向其交付价值3991元的机油。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快速办结,是兴镇法庭传承发展“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便民举措的具体体现。蒲城县人民法院兴镇法庭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工作理念,优化诉讼服务举措,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与温度。(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