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婚内财产赠与纠纷

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婚内财产赠与纠纷

数笔隐秘的大额转账,撕开一段婚姻的裂痕,引发双方的激烈对峙。6月15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坚持法理释明与温情劝导相结合,以柔性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婚内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最大限度修复受损家庭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冯某(男)与武某(女)依法登记结婚,生活平静和睦。2025年起,武某无意间发现丈夫冯某存在大额异常转账记录,一条条流水信息让武某心头一紧,冯某多次向陌生账户转账,累计金额达6万余元。面对妻子的质问,冯某无从辩驳,坦白了事实。在与武某婚姻存续期间,冯某与哈某发展为不正当关系。冯某陆续向哈某转账、代为消费,经核算共6.2万元,所有钱款均为二人夫妻共同财产。

得知事实后,武某联系哈某,明确告知这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冯某单方赠与的行为无效,要求哈某全额返还6万余元,并赔礼道歉。可哈某拒不认可、拒不返还。武某情绪难以平复,在网络平台发布涉及哈某的图文内容,以此讨要说法。双方争执不休,矛盾持续升级。无奈之下,5月18日,武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判令哈某返还全部款项。

“这些钱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他瞒着我私自转给别人,辜负了家庭,也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必须要追回!”武某气愤地向调解员说,二人多年的婚姻信任荡然无存。

柔性调处 三方破冰

案件受理后,诉前调解员努尔兰·努日达吾来提凭借自身家事调处经验,认为本案不单是财产返还纠纷,背后牵扯原被告及第三人两个家庭的安稳。若简单一纸判决了事,极易激化各方矛盾,彻底击碎家庭修复的可能。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秉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修复关系”的家事审判理念,调解员决定组织三方开展庭前联合调解,坚持法理讲透、情理说通、事理讲明。

调解现场,调解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各方厘清法律边界: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夫或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同时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随后,立足公序良俗与家庭责任开展劝导,向哈某讲明不正当婚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为社会道德所接纳,因不当收受钱款引发纠纷,既损害他人家庭和睦,自身也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作为丈夫,你这种行为违背夫妻忠诚义务,也侵犯了配偶的合法财产,你要正视自己的错误,好好反思!”调解员对冯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漠视家庭责任,应当正视过错、深刻自省。

针对武某网络发帖维权的行为,调解员也及时予以引导,告知其随意在公开网络发布他人肖像、个人信息,极易构成名誉权侵权,不利于纠纷解决,还可能让自身陷入新的法律风险,劝导当事人选择合法理性途径主张权利。

达成协议 案结人和

法理与情理并举、劝导与警示并行,逐渐消解了各方的对立情绪。哈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当庭表示愿意退还钱款,并承诺断绝与冯某的所有往来。

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在调解员的居中调解、全程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哈某当场向武某返还4万元,剩余2.2万元欠款约定于2026 年7月30日前足额付清。哈某写下书面保证,承诺与冯某断绝一切往来,不再干扰对方家庭生活,武某也同步删除此前在网络平台发布的涉哈某的相关内容。至此,这起矛盾尖锐的家事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且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依法无效,第三者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同时,当事人遭遇权益侵害时,应当通过诉讼、调解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切勿采取网络曝光、散布他人隐私等过激方式,避免激化矛盾、引发新的侵权纠纷,得不偿失。(恰特克·吐尔逊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