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检动态】吴忠市利通区一男子上演“李代桃僵”闹剧 最终难逃法网恢恢严惩

【利检动态】吴忠市利通区一男子上演“李代桃僵”闹剧 最终难逃法网恢恢严惩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近日,由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车肇事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马某甲竟当场指使同车人马某乙“顶包”冒充司机。最终,马某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利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事发当晚,被告人马某甲在驾驶证早已被依法吊销的情况下,心存侥幸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车辆行驶途中,马某甲不慎与步行的被害人杨某某相撞,造成杨某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最终不幸身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马某甲负事故主要责任。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两个家庭瞬间陷入悲痛之中。

事故发生后,马某甲深知自己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一旦如实供述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为逃避法律追究,马某甲当即心生歪念,当场指使同车乘坐的马某乙与自己互换座位、交换衣物,并合谋欲向公安民警谎称马某乙为驾驶员接受询问。面对马某甲的央求,马某乙碍于情面一时糊涂,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二人订立“攻守同盟”,在公安民警初次到场询问时,一致谎称马某乙是肇事驾驶员,试图用谎言掩盖真相,干扰公安机关民警正常执法办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被害人杨某某伤情持续恶化、最终不幸离世,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二人先后向公安民警如实供述了互换身份、冒名顶替的真相。

办案检察官在依法审查该案过程中,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条,细致核查案发经过、双方供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经办案检察官依法查明,被告人马某甲并非初犯,其在2024年6月、2025年3月曾先后两次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本应深刻吸取教训、严守交通规则,但其屡教不改,在短时间内再次无视法律红线、无证驾车上路,最终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为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捍卫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办案检察官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责,完善固定全部证据,精准认定案件性质,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将马某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最终依法判处马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冒名顶替者马某乙也因“顶包”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广大驾驶员: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驶证吊销期间严禁驾车,交通肇事切勿心存侥幸。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找人顶包的行为,属于肇事后逃逸,只会错上加错,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同时,顶包者也会受到法律追究。广大驾驶员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同守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丁博颖 鲁路 通讯员  杨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