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请你帮忙“带点东西”,还说不会白帮忙,顺手转你一笔“辛苦费”?小心,这份看似无伤大雅的“顺手人情”,可能正把你推向犯罪的深渊。近日,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胡某因帮朋友“代购”大麻烟,最终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2025年11月,胡某为牟取利益,接受了朋友阿某和吾某的委托,从某市代购一批“大麻烟”。事后,胡某收到转账18400元,从中获利5400元。
为掩人耳目,胡某将共计264.48克的大麻烟拆分伪装成多个小包裹,分别藏匿于自身口袋及妻子包内,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在其驾车途经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专业机构鉴定,查获的物品中明确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等成分,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毒品范畴。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虽辩称是“为朋友代购”,但其明知所购物品为大麻烟,仍跨市运输,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胡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认罚,且未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后果,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
在毒品犯罪面前,没有“无辜的帮忙”。运输毒品罪不问是否“自用”或“代购”,只看行为和结果。即使是不知情被利用带货,也未必能完全免责;一旦查实明知是毒品仍参与运输,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或碍于所谓“朋友义气”而以身试法。
全民禁毒,人人有责。如发现非法贩毒、走私或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当地禁毒举报电话。全民禁毒,请从坚决拒绝每一次“顺手带货”开始,切莫让一时的贪念毁掉自己的人生。(李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