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纾心结 墓碑定制纠纷当庭结清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纾心结 墓碑定制纠纷当庭结清

民间墓碑定制属于兼具民俗属性与法律属性的承揽交易,极易因口头约定不清、认知偏差引发纠纷。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高效审理一起墓碑定做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当庭宣判+即时判后答疑的方式,成功解开当事人心结,促使被告当庭结清全部尾款,实现案件零上诉、零执行、实质性化解。

原告系石材加工经营商户,被告因丧葬需求,口头委托原告定制墓碑,双方就石材材质、刻字内容、雕刻工艺及总价款达成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按约定完成墓碑加工并交付被告后,被告以成品工艺细节、整体效果未达个人预期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尾款。

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沟通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纠纷僵持不下,2026年5月,原告无奈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墓碑工艺标准、交付质量、款项抵扣等核心问题各执一词,争议分歧较为突出。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全案证据,依法对该案作出当庭宣判。针对被告对案件事实认定、责任划分、裁判结果存在的疑惑,法官立即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法官依托完整证据链,结合承揽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勘验记录及双方沟通录音,逐项梳理裁判依据,清晰解读定制类案件的质量认定标准、瑕疵举证规则以及尾款核算方式。同时,充分尊重本地殡葬民俗传统,情理相融开展劝导,客观指出双方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纠正被告片面化、主观化的认知误区。

细致透彻的释法明理,让被告充分理解案件裁判逻辑与法律依据,当场认可全部判决内容,并主动通过转账方式,足额结清剩余欠款6020元。双方现场核对款项、签署履行完毕确认单,案件无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矛盾一次性彻底化解。

一直以来,霍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深耕民生“小案”,常态化落实当庭判后答疑机制,将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针对邻里纠纷、民俗交易、小额承揽等基层高频案件,通过柔性司法、精准答疑,厘清法律边界、消除群众疑虑,从源头减少上诉、强制执行案件增量,节约司法资源,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相关规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当足额支付报酬。当事人对定制产品质量、工艺标准仅作口头约定的,需结合行业惯例、交易记录、沟通凭证综合认定,不能仅凭个人主观预期拒绝履约付款。

法官提醒

民间定制、民俗服务类交易,建议双方尽量签订简易书面协议,明确材质、工艺、价款、验收标准,留存沟通、付款、交付凭证,避免口头约定模糊引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叶里夏提·阿布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