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法院“一保两促”巧解涉企纠纷

惠农法院“一保两促”巧解涉企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徐晶) 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积极践行“一保两促”工作方针,巧用财产保全手段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2021年,广州某钢结构公司与石嘴山某菌草公司签订打包箱产品销售及安装合同,供货方按约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但某菌草公司在支付412万元货款后,迟迟拖欠62万元尾款未予结清。

案件受理之初,送达工作遭遇重重阻碍。承办法官在无法联系上企业的情况下,前往企业注册地及奔赴菌草种植基地均未能找到被告企业。在穷尽常规送达方式后,法官主动联系广州某钢结构公司,细致地向当事人全面释明“一保两促”工作内涵与实施规则。广州某钢结构公司随即申请对某菌草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账户被冻结一周后,该菌草公司主动前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参与应诉,告知法院未付款原因系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并提出反诉,请求解除合同、全额退还已付货款并要求供货方赔偿损失。惠农区法院依法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庭审过程长达5个小时,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对立情绪十分强烈。

庭审结束后,菌草公司也申请对广州某钢结构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经惠农区法院依法审查后,对广州某钢结构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进行了财产保全。面对双方账户均被保全,矛盾相持不下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耐心梳理案件证据,分析各自诉求的法律依据与利弊,劝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理性看待纠纷,积极协商化解分歧。

最终在法官反复沟通、持续释法明理的推动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情绪,均愿意作出让步,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场僵持许久的商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