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实效,推动社会问题源头治理,6月15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对澄迈县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招标实施中暴露出的监管缺失、招标代理机构选任和监管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等问题,采取“面对面”方式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共同研究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整改措施,助推业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承办检察官李宇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围绕公开宣告的目的与实际意义作了说明,并从案件来源、认定事实、法律适用、制发依据、整改方向及回复时限等方面进行了阐释。李宇表示,在该业主单位负责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企业相互勾结,通过组织陪标、围标,控制项目报价,向评标专家打招呼干预评分等手段,使特定关系企业违规入选候选名单。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审核、投标资格审查等环节存在明显短板与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亟待强化内部管控和制度完善。
业主单位负责人于东海就检察建议内容充分表达了意见,表示诚恳接受建议内容,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他感谢检察机关及时指出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建议反映的问题将诚恳认领、逐条剖析,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扎实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业主单位将全面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与内部审计监督,依法保障各投标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后续招标活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希望检察机关继续给予监督和指导,今后在类似问题上将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

本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旨在与业主单位共同剖析问题根源,直击招标管理的薄弱环节,督促被建议单位依法纠正和规范履职,有效增强了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实效性与权威性,促进了检察机关与业主单位之间的良性协作,凝聚监督合力,助力业主单位从根源上堵塞漏洞,努力实现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持续依法履职,与各行政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努力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局面,消除执法司法中的认识分歧,打通招投标领域监管衔接的难点堵点,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强化检察建议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总体目标。(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