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召开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便民举措及落地成效,发布典型案例,权威解读群众关心的问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要轩,立案庭庭长李伟平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桥坡主持。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工作亮点
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广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工作要求,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促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伊川法院以起诉状示范文本规范化应用为核心抓手,构建起“示范引导、调解前置、审判提速、源头减量”的全链条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2025年7月至今,伊川法院起诉状示范文本适用率达95%,立案审查时限明显缩短,窗口平均等候时长缩短至10分钟。在诉调审深度衔接上,依托示范文本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固定关键要素,通过典型示范案例以案释法,以点带面,促成物业合同、金融借款纠纷批量化解1000余件,实现了“减量”与“提质”的双提升。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示范文本知晓与使用。推动起诉状示范文本“进社区、进律所、进综治中心、进重点企业”,实现宣传推广全覆盖。结合群众诉讼实际需求,针对不同诉讼群体、不同纠纷类型,差异化开展示范文本优势解读、填写规范指导等服务,让群众直观感受示范文本便捷、高效、规范的优势,引导群众主动规范使用。聚焦民间借贷、物业纠纷、金融借款等案件量大、诉求集中的高频案由,面向执业律师、物业公司、金融机构、辖区企业等重点诉讼主体,专项开展示范文书政策宣讲、实操解读等。统一规范批量案件诉状制作标准,杜绝文书内容不规范、诉求不清晰、要素不齐全等问题,推动示范文本精准化、规范化适用。
二是聚焦科技赋能,优化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示范文本智能生成终端设备,开通智能转写、自主编辑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智能化文书制作服务;线下专门设立文书填写专区,分类摆放各类案由要素式诉状示范文本、标准化填写须知、图文操作指引手册,通过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使用教程、宣传视频。同时,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群众可通过现场自主填写、扫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多种途径制作要素式诉状,减少不必要诉累,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三是深化要素审判,以案例赋能批量纠纷化解。以标准化示范文书为支撑,深度赋能要素式审判工作,通过示范文本精准提取案件核心事实、争议要点、诉讼请求等关键要素,对事实清晰、争议较小、案情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全面适用要素式审判模式,简化审理流程、压缩审理周期、提升审判效率。同时,梳理筛选高频案由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案例推送、以案释法等工作,为同类纠纷处置提供标准化参考依据,引导当事人参照裁判标准、文书规范,在诉前主动开展自行和解、批量调解,充分发挥“审理一案、化解一片、规范一类”的示范效应,切实提升批量纠纷源头化解效能。
随后,会上通报了2起典型案例。
某银行与王某、某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示范文本+要素式审判”促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7日,王某与银行签订《个人循环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200万,由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以机械设备对王某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某银行按约向王某发放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王某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剩余5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予偿还,银行起诉至伊川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息53万余元,并要求抵押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对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本案在立案阶段,工作人员引导银行代理人使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通过扫描二维码生成要素式起诉状,根据表格要素逐项勾选借款类型、担保、抵押信息,逐项填写诉请本金及利息,通过扫描上传自动识别抵押物类型,登记机关及权利凭证编号,仅10分钟即完成要素清晰、数据准确的诉状,案件当日完成立案。庭审中,法官引导王某适用要素式答辩状,根据双方的要素式文书,准确提炼争议焦点,并对争议焦点进行针对性的释法答疑,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庭审后,自动提取要素信息生成调解书,有效缩短文书撰写时间。
【典型意义】
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有批量案件多、事实相对清楚、要素较为集中等特点。伊川法院依托示范文本,针对金融借款等类型化纠纷形成“诉状要素采集—庭审要素聚焦—文书要素生成”全流程要素式审判机制。以标准化诉状填写为起点,引导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实现关键要素结构化表达,审理中,快速锁定争议焦点,庭审后,自动提取要素信息生成诉讼文书。以示范文本“赋能”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大大节约当事人解纷成本。
洛阳某物业公司与百余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应用起诉状示范文本批量化解系列纠纷
【基本案情】
洛阳某物业公司自2020年5月9日起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区域高层住宅1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每季度缴纳一次,该合同服务期限3年。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某小区100余户业务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经催收无果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针对100多件案件,伊川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详细释明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中关键信息清晰列明、诉讼请求一目了然的特点,以及先行调解省时、节费、促和的优势等。在引导下,物业公司诉讼代理人对物业费、违约金、逾期天数、催收情况等要素逐一填写、勾选,同时选择了“先行调解”解纷方式。
调解员通过阅看要素式起诉状,全面掌握业主拖欠物业费、预期时间、催收情况,及时联系业主进行询问,向其释明缴纳物业费是合同义务,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瑕疵不能成为拒缴的理由;另一方面也敦促物业公司重视业主合理诉求,以提升服务质量换取业主认可,同时可放弃或减免违约金。最终,100余件案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系应用起诉状示范文本批量化解物业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一是使用示范文本,厘清诉求事实,避免因诉状瑕疵而反复补正,确保诉讼严肃性与规范性。二是借助示范文本,快速聚集争议焦点,以示范文本提升效率,调解员可快速比对、聚焦争议,针对要素式起诉状中罗列的重点内容展开调解,实现“类案同调”,显著提高处理效率;三是依托示范文本,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文书固定基本事实,明确争议焦点,便于调解员精准释法、公正调处,为同类案件化解提供了可参照、可借鉴的路径,进一步推动了类型化纠纷源头预防、批量化解。
下一步,伊川法院将持续深化示范文本常态化、规范化应用,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同时以示范文本推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张鼎铭 朱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