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伟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系列报道之三 | 新疆昌吉:“生态哨兵”护卫天山瑰宝

“法治伟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系列报道之三 | 新疆昌吉:“生态哨兵”护卫天山瑰宝

2026年5月16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坎儿井景区水库,蓑羽鹤在空中飞舞(何龙  摄)

新疆昌吉市境内的狐狸(昌吉市公安局  供图)

天山北麓生机盎然,准噶尔荒漠万物共生。昌吉市地处天山生态廊道核心区域,雪山、草原、荒漠交错分布,孕育着马鹿、游隼、环颈雉(俗称野鸡)等大量国家重点保护、“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是北疆重要的生物多样性涵养地与生态安全屏障。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不可或缺的珍贵瑰宝,守护濒危物种、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既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使命,也是公安机关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守护生态安全、护航美丽昌吉建设的核心职责。

近年来,昌吉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以下简称环食药侦大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州、市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纵深推进“昆仑”专项行动、“清风行动”等生态警务攻坚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打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链条违法犯罪,紧盯禁猎禁捕关键区域、重点时段、高危行业,健全联动防控、精准打击、普法宣教、长效管护等闭环机制,依法侦办一批典型案件,严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全面守护辖区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安全,以公安担当筑牢天山北坡濒危物种生态保护屏障。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大批天鹅自在游弋(于梅  摄)

高位对标政策导向 锚定濒危动植物保护政治使命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永续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关生态根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强化濒危物种全域保护的政策法规,并作出专项部署,明确要求全链条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从严惩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细化定罪量刑标准,明晰禁猎区、禁猎期、禁用工具、禁用狩猎行为等法律边界,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提供明晰的法治遵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立足北疆生态保护实际,修订并实施新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明确昌吉全域全年禁猎,全面禁止弹弓、粘网、弓弩等各类非法狩猎工具,严禁任何未经许可猎捕、交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先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通告,划定全域禁猎区域、全年禁猎周期,压实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保护责任,构建上下贯通、全域覆盖、严管严控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体系。

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坚决扛起生态公安政治责任,严格对标上级政策要求、法律法规条款与专项行动部署,把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环食药领域生态犯罪纳入公安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生态安全底线、“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底线,坚持“依法严打、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全民共治”一体推进,主动对接林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牧等部门,细化工作清单、压实岗位责任,把政策要求转化为日常巡护、案件侦办、隐患排查、普法宣传等具体举措,以刚性执法守护天山珍稀濒危物种安全,全力维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平衡稳定。

2026年5月15日,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生态警务北部荒漠联勤工作站生态警长联合北部荒漠护林员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于梅  摄)

重拳出击精准办案 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

天山山区、荒漠草原是马鹿、环颈雉等野生动物的核心栖息地。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违规在禁猎期狩猎野生鸟类,严重破坏本地生态链条,触碰法律高压线。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聚焦突出违法犯罪,深挖线索、快侦快破、从严查处,办结多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件,以实战成效震慑违法乱象。

2023年3月至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未取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合法审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辗转昌吉市庙尔沟乡、阿什里乡等山区地带,大肆收购群众野外捡拾的自然脱落的野生马鹿角。经查实,张某某累计收购野生马鹿角104根,重达171.5千克,初期民间交易单价每千克30元至190元,账面交易价值约2.5万元。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涉案马鹿角均为野生马鹿肢体制品,马鹿(野外种群)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法定核算价值高达156000元。

马鹿作为天山区域旗舰珍稀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稀少,其鹿角属于国家严格管控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严禁私自收购、贩卖、流转交易。张某某未经许可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23年4月22日,昌吉市公安局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同年5月12日,依法对张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缴纳5000元保证金担保,目前这一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一案件严厉打击了山区零散收购、地下流转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灰色链条,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山区野生资源非法交易源头隐患。

昌吉全域划定全年禁猎区、全年禁猎期,明令禁止使用弹弓等一切非法工具狩猎陆生野生动物,将环颈雉列入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这一物种受法律严格保护,严禁猎捕伤害。2024年12月2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无视禁猎管控规定,在昌吉市榆树沟镇高新区曙光片区路边,使用弹弓非法猎杀野生环颈雉1只,作案地点、作案时间均属于法定禁猎区、禁猎期。案发后,嫌疑人驾车逃窜至呼图壁县,被当地相关部门现场查获,随即依法移交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办理。

经呼图壁县公安局专业物种形态鉴定,涉案动物确认为环颈雉,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价值评估标准,单只基准价值300元。高某某在全域禁猎区域、全年禁猎时段,使用禁用弹弓工具狩猎受保护野生动物,破坏野生鸟类种群资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涉嫌非法狩猎罪。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依法全面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严格依照刑事诉讼程序,将这一案件移送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个案警示群众野外狩猎违法必惩、红线必追。

自2020年7月中旬起,犯罪嫌疑人高某柱为防止野生鸟类啄食自家鱼池鱼苗,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在五家渠市购置粘网14条,指使雇工在昌吉市佃坝镇二畦村五片区10个鱼池上方悬挂,通过粘网缠绕致死野生鸟类26只。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鸟类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只(长耳鸮6只、黑耳鸢1只),“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9只(鱼鸥2只、灰背鸥12只、普通鸬鹚1只、三趾鹬4只),总价值121,000元。高某柱使用禁用工具猎捕或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020年11月17日,高某柱被依法取保候审,同年11月19日移送审查起诉。

三起典型案件,覆盖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交易、野外非法狩猎两大高发违法类型,既严厉惩处个体零散违法,又深挖背后生态安全风险,彰显昌吉市公安环食药部门无论涉案价值大小、无论情节轻重,凡是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一律从严打击的坚定态度,有力肃清辖区濒危物种保护违法乱象。

2026年5月15日上午,昌吉市公安局生态警务北部荒漠联勤工作站正式挂牌运行(于梅  摄)

多措并举闭环管控 抓实濒危动植物全域保护务实举措

立足昌吉山区、荒漠、城郊多地形生态特点,针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分散、违法行为隐蔽、野外巡查难度大等痛点难点,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坚持打防并举、源头治理、全域管控,全方位落实巡护防控、部门联动、隐患清查、物种救助、源头治理等各项工作,织密濒危野生动植物立体保护网。

一是筑牢野外常态化巡护防线。聚焦庙尔沟、阿什里山区、北部荒漠、榆树沟或城郊等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区域,结合禁猎关键时段,组建野外巡护专班,常态化开展山区徒步巡查、荒漠机动巡逻、城郊路段排查,紧盯非法进山狩猎、捡拾倒卖野生鹿角、私设捕猎工具等高风险行为。依托昌吉市生态警务北部荒漠联勤工作站,构建“山区+荒漠”全域生态巡护前哨,落实联合巡查、快速预警、即时处置机制,打通野外生态执法“最后一公里”,解决野外违法犯罪发现滞后、处置不及时问题。全年加密山区、荒漠高频巡护,滚动排查野外捕鸟网、捕猎夹、非法狩猎点位,及时清理隐患工具,严防非法狩猎、盗采盗猎行为滋生蔓延。

二是深化多部门联勤联动共治。主动联合林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牧、交通物流等部门,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执法检查、案件协同办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农贸市场、中药材门店、山区农家乐、餐饮饭店、物流货运专项清查,严查售卖野生鹿角、野生鸟类、非法野味食材、无证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行为,联合开展栖息地保护专项整治,严控山区人为活动干扰野生生物栖息繁衍,协同做好受伤濒危野生动物救助、涉案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置等工具,形成“公安打击、行业监管、源头管控”的齐抓共管格局。

三是全链条严打非法交易链条。紧盯野生马鹿角、珍稀鸟类、荒漠野生植物等非法收购、运输、中转、售卖的地下产业链,线上排查网络非法交易信息,线下排查山区零散交易、私下倒卖行为,深挖上下游涉案人员,坚决打掉“猎—收—运—售”完整黑色利益链条。严格规范涉案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扣押、保管、鉴定、移送、销毁全流程管理,对查获的涉案死体、制品依法进行高温粉碎无害化集中销毁,严防涉案资源再次流入社会,杜绝二次生态风险。

四是广泛开展全民普法警示教育。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节点,线上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法律科普、禁猎通告;线下深入乡村牧区、山区乡镇、城郊社区、农牧民聚集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讲解濒危物种保护法律条款、禁猎管控规定、违法狩猎交易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主动举报野外盗猎、倒卖濒危物种线索,营造全民爱野、护野、守法守规浓厚氛围,从思想源头遏制违法犯罪动机。

五是规范涉案物种依法处置救助工作。严格按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规定,配合林草部门做好受伤、受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救助放飞工作;规范司法鉴定、价值认定、案件侦办司法流程,严格落实刑事办案标准,确保每一起涉野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罪准确,既依法严惩犯罪,又最大限度保护野生生物种群,实现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6年5月15日,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和护林员正在北部荒漠林带巡护(于梅  摄)

截至目前,昌吉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累计侦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各类刑事案件10余起,抓获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依法扣押、收缴马鹿角、野生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件200余只,开展山区、荒漠野外专项巡护50余次,排查重点区域点位300余处,联合多部门开展行业检查整治30余轮,清理非法狩猎工具20余件,开展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80余场次,覆盖群众1.8万余人次,依法救助、放生各类受困保护野生动物50余只,集中无害化销毁涉案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200余件。

一组组翔实数据见证环食药侦部门守护生态的初心,一个个典型案件彰显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野生动植物保护没有终点,生态安全守护永不止步。下一步,昌吉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紧盯天山北坡、北部荒漠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任务,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松懈、常态化巡护不缺位、普法宣传不断档、部门联动不脱节,持续深化生态警务建设,严厉打击全链条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不断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用心守护天山珍稀生灵,以公安的忠诚担当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力保障昌吉生物多样性永续发展、生态环境长治久安。(本刊通讯员 于 梅 马永红)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5月下(总第226期)系列报道栏目】